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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热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来源:云南日报          2021-09-21 08:41:56 【字体:

话题

如何申请社会救助?几岁能领取高龄津贴?火化补助怎么申领?9月16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斌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发展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民生

“我想申请社会救助,该怎么办理?”“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刚开始,患有一级视力残疾的李女士就打进热线反映。她家住宜良县,家中共有八口人,儿子儿媳带着孙子孙女在昆明市打工。她因为残疾并且家庭困难曾经享受过低保,后来由于儿子买了一辆二手微型车,自己的低保被取消了,现在还要照顾年迈的父母,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李珂介绍,享受低保政策要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而且财产也要低于相关标准。李女士的儿子虽然在外面打工,但仍然与李女士一家共同生活,如果要申请社会救助,李女士可以要求宜良县民政局再进一步核实财产情况,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一定可以纳入低保。

“社会救助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马斌进一步介绍了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推进情况。一是不断补齐政策短板,初步形成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八项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全省各级政府都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或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所有乡镇(街道)已全部设立了“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的服务窗口,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实基层经办力量,全面建立了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三是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级投入全省社会救助的资金达560亿元,平均每年有430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83万人次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四是深入推进兜底脱贫,确保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和管理上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2020年12月,全省有149.9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五是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从申请、审核、确认到资金的发放都做到了信息化管理,困难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提出申请,及时得到救助。六是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采取了低保对象暂停退出,加快审批发放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及时对生活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众实施了社会救助。

分层分类养老 提升服务质量

“我现在已经年满83周岁,听说按照国家政策可以领到高龄津贴,但是我一直没有领到。”宜良县的沈老先生打进热线,希望了解我省高龄津贴申请程序、条件和发放的标准。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李智结合沈老先生的情况,为广大老年人做了政策解读。“具有云南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均可以享受高龄补贴。”李智介绍,申请高龄补贴有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线上申请可由老人本人或亲友等代办人,通过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高龄津贴申请”端口,填报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就可以在线上进行申请;如果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有困难,也可以进行线下申请。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可自己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由本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老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为方便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老人办理申请,我省还开通了“全省通办”业务。

李智表示,2020年,我省共计发放高龄补助5.94亿元,惠及94.1万名高龄老人。全省补助标准定为:8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就保健补助、长寿补助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助标准。

我省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网友对民政系统将采取哪些措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非常关注。

“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确实需要下大气力来应对。”李智表示,我省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做了大量分层分类的工作。一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水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月858元,对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照料护理服务的补贴一档达到了835元每人每月;二是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寻访制度;三是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出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是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程序;五是不断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的覆盖率,要求每个县(市、区)必须建设一所失能照护机构,同时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深化殡葬改革 维护群众权益

有网友反映,今年2月,其父亲去世火化后,家里人一直没有领到政府补助款。

“为切实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群体减轻丧葬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我省对部分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雷蕙嘉介绍,凡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火化补助申请。如果符合领取火化补助条件,在缴费时就可以直接减免。如果当时没有减免,按照我省的相关规定,在提供相应的证明后,2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火化补助。目前,全省各地一般不直接发放现金,而是在火化时进行费用减免。

对于群众关心的如何规范殡仪馆服务和收费的问题,雷蕙嘉介绍,按照要求,殡仪馆要严格实行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殡仪馆要明确区分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做到价格收费公开透明。在保证基本殡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经县级民政部门同意,殡葬服务单位可以适当开展选择性服务,选择性服务可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服务外包等方式,降低服务成本。

雷蕙嘉表示,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省殡仪馆服务和收费,让殡葬事业回归公益属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要求殡仪馆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收费标准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公示、告知、服务清单制度,丧属可以进行选择并按所选项目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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