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起草报送省人民政府的《云南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1月16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省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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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