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将《云南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告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公告期内,如对公告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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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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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