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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云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云南省统计局          2019-06-14 09:29:00 【字体:
云 南 省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2019年6月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艰巨任务,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在省委、省政府的团结带领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供给需求两侧入手,投资消费多点发力,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全省经济呈现出总体平稳、转型加快、质量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开创跨越发展的新征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经济增长

国民经济稳中有进。初步核算,全年全省生产总值[2](GDP)17881.12亿元,比上年增长8.9%,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98.86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6957.44亿元,增长11.3%;第三产业增加值8424.82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4.3∶37.9∶47.8调整为14.0∶38.9∶47.1。全省人均生产总值37136元,比上年增长8.2%。非公经济增加值8464.67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7.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全省公共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财政总收入3719.77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4.3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5.7%,其中增值税完成611.66亿元,增长15.9%;企业所得税完成180.67亿元,增长12.1%。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75.03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教育支出分别增长12.8%、5.2%、24.8%、5.0%和7.9%。

全年稳定物价成效明显。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1.6,比上年上涨1.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2.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4.4%;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4.9%;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7%,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3.1%。

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1.92 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4%。

2018年全省农民工总量[3]822.7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305.1万人,比上年增加21.2万人,增长7.5%;外出农民工517.6万人,比上年增加10.1万人,增长2.0%。

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4]为59303.87元/人,比上年提高9.0%。

二、农业

2018年,全省农业总产值4108.88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农业产值2234.74亿元,增长6.8%;林业产值396.88亿元,增长9.9%;牧业产值1237.12亿元,增长4.2%;渔业产值98.25亿元,增长9.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41.89亿元,增长6.1%。

全年粮食总产量[5]1860.54万吨,比上年增长0.9%。油料产量60.98万吨,增长8.4%;烤烟产量82.29万吨,下降1.9%;蔬菜产量2205.71万吨,增长6.2%;园林水果产量757.14万吨,增长4.4%;茶叶产量42.33万吨,增长7.6%;鲜切花产量112.24亿枝,增长1.8%。

全年猪、牛、羊、禽肉总产量[6]425.99万吨,增长1.9%;牛奶产量58.21万吨,增长2.4%;禽蛋产量32.72万吨,增长7.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高开稳走。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483.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6%。规模以上工业[7]增加值增长11.8%。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1.4%,集体企业下降7.6%,股份制企业增长9.5%,私营企业增长13.7%。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6.6%;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7.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烟草制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20.2%。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8.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6.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8.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11.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2.4%,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1.46倍。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粗钢产量1925.04万吨,比上年增长26.9%;钢材产量1940.74万吨,增长20.7%;十种有色金属产量356.48万吨,下降4.4%;水泥产量11798.42万吨,增长4.5%;卷烟产量700.30万箱,下降2.4%;成品糖产量244.98万吨,增长7.9%。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税2428.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其中,实现利润925.21亿元,增长21.0%。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48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全年全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458.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实现利润185亿元,增长13.2%;上缴税金230亿元,增长13.6%。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8]比上年增长11.6%。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6.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3%,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1.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6%。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9%。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247.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商品住宅投资2115.17亿元,增长21.3%;办公楼投资106.26亿元,下降26.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552.87亿元,下降13.8%。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21800.4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4%;商品房屋竣工面积1447.28万平方米,下降40.2%;商品房销售面积4531.88万平方米,增长4.7%;商品房销售额3406.84亿元,增长33.0%。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82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1%。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878.34亿元,增长11.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47.63亿元,增长11.4%。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5766.96亿元,增长11.0%;餐饮收入额1059.01亿元,增长11.6%。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10]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8%,饮料类增长11.2%,烟酒类增长13.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2%,化妆品类增长8.3%,日用品类增长13.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6%,中西药品类增长13.7%,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2.7%,家具类增长12.3%,通讯器材类增长12.5%,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6.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9.3%,汽车类增长1.5%。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零售额33.93亿元,比上年增长39.7%。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98.9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5%。其中出口总额128.12亿美元,增长11.7%;进口总额170.83亿美元,增长42.5%。全年对欧盟进出口14.20亿美元,增长44.7%;对东盟进出口137.86亿美元,增长5.4%;对南亚进出口9.71亿美元,增长14.0%。

全年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82个,比上年下降15.4%。合同利用外资82.79亿美元,增长60.4%。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0.56亿美元。

全年非金融领域对外直接投资额11.8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5.1%。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97.05亿元,比上年增长6.3%。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4.91亿吨,比上年增长8.5%。货物运输周转量1943.86亿吨公里,增长8.1%。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4.41亿人,比上年减少6.2%。旅客运输周转量597.05亿人公里,增长0.1%。

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678.91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41万辆),比上年末增长8.8%,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622.09万辆,增长9.2%。民用轿车保有量298.33万辆,增长9.6%,其中私人轿车280.21万辆,增长9.4%。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1] 2567.4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倍。其中,邮政业务总量90.43亿元,增长36.5%;电信业务总量2477.03亿元,增长1.17倍。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2449.98万件,包裹业务39.79万件,快递业务量33999.10万件;快递业务收入47.14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75.24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229.39万户,农村电话用户45.85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430.61万户,年末达到4659.05万户,其中3G移动电话用户284.22万户,4G移动电话用户3375.48万户。年末全省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4934.29万户,比上年末增加404.76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下降至5.73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上升至96.47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019.43万户,比上年增加206.85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4003.92万户(含无线上网用户和手机上网用户),增加323.45万户。

全年接待海外入境旅客(包括口岸入境一日游)706.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8%;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4.18亿美元,增长24.4%。全年接待国内游客6.81亿人次,增长20.2%;国内旅游收入8698.97亿元,增长30.2%;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991.44亿元,增长29.9%。

七、金融、保险和证券业

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22.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达30554.00亿元,增长1.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4459.38亿元,增长9.8%;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8085.30亿元,增长10.4%,其中,住户短期消费贷款余额2200.12亿元,增长11.7%;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5898.44亿元,增长19.3%。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67.99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75.81亿元,增长8.1%;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78.11亿元,增长6.7%;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91.33亿元,增长18.6%;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2.73亿元,增长10.5%。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48.60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135.62亿元,增长17.9%;寿险业务给付61.28亿元,增长3.4%;健康险赔款及给付44.88亿元,增长18.8%;意外伤害险赔款及给付6.83亿元,增长14.7%。

全年云南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累计融资409.27亿元,比上年减少131.86亿元。其中,A股再融资(包括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认股权证融资)37.65亿元,减少94.12亿元;云南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并购重组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371.62亿元,减少37.74亿元。年末全省有上市公司33家,总股本573.9亿股;总市值3554.55亿元,比上年减少1571.43亿元。

八、教育、科学技术

全年高等教育招生36.59万人,比上年增长16.3%,在校生103.56万人,增长9.5%,毕业生26.35万人,增长3.9%。其中:研究生招生1.52万人,增长8.3%。在校研究生4.11万人,增长12.3%。毕业研究生1.04万人,增长1.4%。其中普通本、专科共招生25.58万人,增长9.9%;在校生76.47万人,增长8.3%;毕业生18.81万人,增长7.3%。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9.49万人,增长40.0%;在校生22.98万人,增长13.2%;毕业生6.50万人,下降4.4%。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招生23.00万人,在校生65.01万人,毕业生16.87万人。普通高中招生30.25万人,在校生86.49万人,毕业生25.70万人。初中招生61.25万人,在校生186.15万人,毕业生61.39万人。普通小学招生66.44万人,在校生379.51万人,毕业生61.92万人。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143.10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8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8.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1.7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8.43%。

年末共有国家批准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省重点实验室89个,创新型企业271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47家。全年共登记科技成果577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53项,应用技术成果514项,软科学成果10项,主持和参与完成的8项科技成果获得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已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9个。全年专利申请36515件,获专利授权20340件;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688项,成交金额达89.61亿元。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1个,文化馆149个,公共图书馆151个,博物馆136个。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7%和98.9%。中、短波转播发射台52座,广播电台9座,电视台15座,广播电视台124座,有线电视实际用户460.34万户。

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4958个,其中医院1280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29.1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0.20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97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3个,卫生技术人员7100人;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9个,卫生技术人员781人;妇幼保健院(所、站)146个,卫生技术人员13019人。乡镇卫生院1362个,床位53160张,卫生技术人员44466人。全年全省报告甲类传染病0例,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人数9.47万例,报告死亡2351人;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97.37/10万,死亡率4.90/10万。

全年云南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金、银、铜牌25枚;在全国比赛中获金、银、铜牌296枚。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原煤消费量6576.15万吨,比上年增长1.34%;焦炭消费量962.92万吨,增长12.21%;天然气消费量12.71亿立方米,增长35.21%;电力消费量1020.12亿千瓦时,增长5.8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89%。

全年水资源总量2206亿立方米。全年平均降水量1337.5毫米。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89.1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07%。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04平方公里。

全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61079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67692公顷,其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10604公顷,有林地和灌木林地新封山育林57088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46604公顷;人工更新面积88公顷;森林抚育面积169891公顷。

人工造林182198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7070公顷,有林地和灌木林地新封山育林52540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3000公顷,退化防护林改造面积2867公顷;森林抚育71134公顷。

年末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37.87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1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93%。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129人,比上年下降22.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63人,同比下降27.6%;工矿商贸企业(不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273人,同比下降10.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405人;全年共发生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事故809起,造成754人死亡,69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93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82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3.5万人,出生率为13.19‰;死亡人口30.4万人,死亡率为6.32‰;自然增长率为6.87‰,比上年提高0.02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城镇人口2309.0万人,乡村人口2520.5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47.81%,比上年提高 1.12个百分点。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0084元,比上年增长9.5%。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88元,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68元,增长9.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21626元,增长1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3元,增长13.6%。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16.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7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40.2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75.99万人。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60.98万人,增加102.04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519.84万人,增加56.04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73.12万人,增加13.31万人。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403.30万人,增加19.6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339.52万人,增加31.60万人。

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8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14]179万人,比上年减少100万人。

年末全省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2718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497个。社会服务床位12.17万张,其中养老床位11.07万张。各类社区服务设施3301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767个,社区服务站144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1.3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对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农民工总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4]全员劳动生产率为生产总值(按2015年价格计算)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

[5]粮食总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6]肉类总产量、牛奶产量、禽蛋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8]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修订,2018年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10]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11]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1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15年价格计算。

[1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1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14]农村贫困人口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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