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情况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8-06-27 10:00:00   【字体:

云南信息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信息报记者:

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任务,作为成员单位之一,省环境保护厅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天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我们认识到,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是水环境保护十分有力、有效的举措,抓好水污染防治也是落实河长制的具体工作内容。推行河长制以来,我们坚持把落实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化。按照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和省水利厅一起积极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在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治理方面,针对去年,纳入国考,但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8个地表水断面,督促指导断面所在州市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持续开展乡镇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在去年开展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开展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保护区内环境违法等问题,在全省195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中,共排查出341个环境问题,目前正督促各地抓紧整改,力争年底全部整改完成。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以滇池、洱海、抚仙湖为重点,全面实施保护工作。坚持一湖一策、分类施策,对洱海采取了抢救性保护措施,实施了抚仙湖保护雷霆行动,在空间规划及管控、面源治理、截污治污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推进保护工作,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好转,遏制了部分湖泊水质下滑的势头。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方面,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采取联合督导、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约谈、强化业务指导、实施限批预警等工作措施, “一园一策、具体分析、分类施策”,全力推进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有望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到8月底,仍未完成的,将采取限批措施。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配合住建部门定期开展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专项督查检查,力争年底前完成11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动700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落实,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方面,坚持规划引领,组织编制《云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title2020年)》,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长江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西南诸河(云南段)等三大流域污染防治的重点方向和重点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有章可循、科学有序。目前,六大水系的出境断面水质全部保持优良。

田虎青: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记者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刚才,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先生就我省河(湖)长制推进情况进行了介绍。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普建辉先生、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先生、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王天喜先生分别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我省贯彻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举措。《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省各族人民的广泛关注,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对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关注,宣传好、报道好、监督好河(湖)长制工作,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我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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