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7-27 11:22:35   【字体: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处处长 詹伟: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来参加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这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我是科技和信息处处长詹伟。

  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由我局起草、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和专家: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云南省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卫生监督处处长柴剑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培训部主任于国忠,以及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的有关专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议程有2项:

  一是由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就《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进行发布;

  二是答记者问。

  首先,请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就《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进行发布。

  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本军:

  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53/028-2018),云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3月9日公布,2018年6月9日正式实施。

  一、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就我省而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9291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食品品种范围主要涵盖米线、卷粉、饵块、白酒、菜籽油、糕点,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特色食品等。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对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截至目前已进行登记的小作坊3000余家。

  二、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内外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食品安全工作被提上了极为重要的位置。省政府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进一步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特组织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通过标准的强制实施,使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家庭作坊、前店后厂、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无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无记录、产品无包装等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制订,对进一步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填补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空白,实现“生产者有规范、监管者有依据、消费者有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三、标准制订及发布情况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制定,以《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为基础,充分结合云南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2017年5月开始,经标准立项、申报、起草、调研、多次专家研讨,于2017年12月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标准的起草工作。

  2018年1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我局起草上报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小作坊卫生规范》进行了审定,并对经审定修改完善的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3月9日,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公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53/028-2018),2018年6月9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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