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8-31 16:31:26   【字体:

2018年8月1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8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处长、新闻发言人郭金华向媒体发布相关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处长、新闻发言人 郭金华现场发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处长、新闻发言人 郭金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我是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处长兼新闻发言人郭金华,很高兴与各位新老朋友见面。今天我将向大家发布四个方面的相关情况。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1—7月云南省主要统计指标即将发布。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7月以来,随着国家实施相机调控、定向调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半年工作汇报会要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切实提高和保障民生水平,全省经济运行延续了上半年总体平稳的态势。这里,我重点发布三个方面的数据。

(一)发用电量情况

从发电情况看,1-7月份,全省完成发电量同比增长8.59%。进入汛期后,各流域来水情况较好,7月份全省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4.87%,火电发电量同比降低13.42%,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7.28%,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增长32.28%。

从用电情况看,1-7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6%,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分别增长6.15%、11.93%、9.5%和11.32%。第二产业用电占比约71%,对全省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73.2%,拉动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8.5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增长11.49%,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69%;制造业用电增长11.86%。

(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今年1-7月,我委驻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共接办件242项,每月按时办结率均保持在100%,提速率达到58.3%,超过省政府要求的30%的水平。其中,批复可研104项,项目核准24项,主要集中在农业、电力、基础设施、环保等领域。

截至7月底,我委共争取并下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54亿元,较2017年全年增长12.9%。今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集中在“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领域。目前,我们正在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加强投资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以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更好发挥预算内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带动作用。

(三)价格运行情况

7月份,我省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

居民消费价格(CPI)温和上涨。7月份CPI同比上涨1.4%;环比上涨0.2%。1-7月,CPI同比上涨1.2%,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7月份,在暑期游客大幅增加的带动下,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涨幅较大,带动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21个百分点。

根据我委监测数据,7月份,全省菜篮子价格小幅波动,其中生猪价格环比止跌回升,猪肉价格环比、同比降幅继续收窄,蔬菜价格环比、同比以降为主。(详细情况见背景资料)

工业生产价格(PPI)平稳回落。7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环比下降0.5%,同比上涨3.3%,涨幅较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1-7月同比上涨3.3%。

根据我委监测数据, 7月份,有色金属价格环比下降、同比涨幅收窄,铜、锡、铝、铅、锌价格环比分别下降5.40%、2.25%、3.41%、0.92%、6.85%,铜、锡、铝、铅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99%、0.80%、0.53%、15.04%,涨幅较6月份分别收窄10.03、3.85、5.75、6.72个百分点;锌价格由升转降,降幅为1.49%。

第二方面,关于价格工作情况

有两项重点工作。

(一)修订完成2018年版定价目录

按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把云南省各级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自然垄断环节,提高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我省及时启动修订《云南省定价目录》工作,按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责权匹配、有效管理,定价项目清单化”的原则,修订形成了“2018版定价目录”,并将于2018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事项退出了定价目录管理:

1.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食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办学历教育中的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制定。

2.取消“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标准”,不得再收取此项费用。

3.“港口服务”收费已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相应退出云南省定价目录;“港口服务”收费按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政策规定执行。

4.我省不是排污权交易试点省,“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退出云南省定价目录,原收费标准已公告废止。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确保2018版定价目录的顺利实施。

一是做好2018版定价目录配套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对不符合2018版定价目录的定价批费文件,将统一进行清理、修改,并将清理、修改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是建立和完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机制。在实施2018版定价目录的过程中,逐步从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转变为制定定价机制,实现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关注舆情反应、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自我约束;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商业银行价格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近期,省物价局面向驻滇各商业银行举办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培训会,深度解读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宣讲培训了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和我省建立商业银行长效监管机制要求。下一步,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商业银行价格联络员制度和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商业银行价格行为,避免因为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同日,省物价局印发了《商业银行转嫁房地产抵押评估费行为执法指南》,明确审查抵押物价值是银行自身法定工作职责,个人及企业贷款的房地产抵押物价值评估费用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不得将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所产生的费用转嫁给授信申请人(除例外情形),为商业银行日常操作提供参考,引导商业银行规范收费行为。

近期,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和抽查,在抽查中若发现商业银行不自查自纠、仍然存在侵害客户、经营者利益的,将进行处罚并公开信息予以曝光。在此,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第三方面,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推进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省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99.5万人。截至目前,各地各部门工作举措有力,任务推进总体顺利。

作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理顺机制、明晰目标、守住底线、精准脱贫”的要求,凝心聚力谋搬迁,真抓实干促脱贫,以过硬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我们努力做到“规划、资金、政策三统筹”,积极协调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制定资金筹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配套政策文件近20个,推动解决“融资政策调整影响、新增搬迁任务安置点用地、安置点的科学选址规划、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等问题,有效保障了项目推进。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我们创新建立了“十项机制”(问题清单制、挂图作战制、按月调度及工作会议制、情况通报制、双点长制、督导稽察制、成效考核制、约谈工作制、执纪问责制、阳光工程制),助推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同时,为使项目尽快落地,我们不断探索优化建设方式,在怒江、昭通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通过云南建投等大企业合作,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实地督查。我们把易地扶贫搬迁督导作为“转变作风、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在全委成立13个督导组,分别由每位党组成员挂钩督导1-2个州市,厅级领导挂钩督导1个重点县,处级干部包县,普通干部挂点联户,推动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有效发现问题、细化指导服务、推动整改清零。

四是加强政策宣讲。我们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专题培训会和工作座谈会,编发政策汇编等多种形式,指导有关方面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涵,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进村入户,深入走访,确保搬迁群众对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心中有数;充分发挥微信、QQ、网站等平台作用,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强化示范效应;在搬迁群众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搬迁前后照片对比今昔变化,促进搬迁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报党恩。

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进展顺利,具体讲:

2016年搬迁任务基本完成。计划搬迁的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安置房竣工率达到94.4%、入住率93.8%。

2017年搬迁任务加快推进。计划搬迁的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房竣工率85.3%、入住率68.3%;计划建设的939个集中安置点开工率100%、竣工率53.4%。

2018年搬迁任务全面启动。计划搬迁19万(含4万新增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第一批13.61万人的安置房开工率99.4%;第二批5.39万搬迁任务,正在加紧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搬迁资金376亿元,建成1882个集中安置点和16万套安置房,约28万人通过搬迁实现脱贫,约40万以上贫困群众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搬出来,易地扶贫搬迁的脱贫效果在贫困地区已形成广泛共识,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脱贫示范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后续脱贫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以赴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第四方面,关于近期出台的重要文件

这里重点介绍《云南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施工图》、《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和我省《关于坚决打赢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一)关于《云南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施工图》

近期,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云南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先进装备制造业施工图》,截至目前,4个重点产业的“施工图”已经全部印发实施。

与此前向大家介绍的三个重点产业施工图一样,先进装备制造业施工图也是围绕“做什么”“做到什么水平”“怎么做”,聚焦“四个要素”(产业链、产品、项目、企业),立足“五个精准”(产业技术定位精准、产业链布局精准、项目策划精准、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商对象企业引进精准、市场分析精准),在深入分析行业趋势、云南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的7个重点产业链(智能装备、汽车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农业机械装备、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通用航空装备),并逐一详解产业链图谱、明确产业发展路径、建立重点项目库。

《施工图》明确,到2020年,争取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1700亿元,到2025年,争取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4000亿元,到2030年,争取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9000亿元的奋斗目标。

(二)关于《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

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国家关于“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林业厅联合编制出台《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我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要聚焦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禽和水产品、林特产品、特色粮经作物等4大类特色农产品,并逐一明确了每类特色农产品的品种、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区域布局。

《规划》明确了我省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7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我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将实行创建制,即先创建、后认定。《规划》明确了创建的指标体系和认定指标体系。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创建并申报认定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一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此引领带动全省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逐步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带,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促进精准扶贫和农民增收。

(三)关于坚决打赢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实施意见

在全面完成此前纳入国家规划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的基础上,我省将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34.5万人、同步搬迁人口15万人左右。为坚决打赢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这场硬仗,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成为扶持贫困群众长远发展的精准脱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大民生工程,我省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新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将更加注重质量和成效,实现“转型升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搬迁方式从分散搬迁为主转向自愿整村搬迁为主。在搬迁对象符合六类区域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集中居住3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尚未达到脱贫出列条件的自然村实施整村搬迁。

二是安置方式从农村安置为主转向以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实行城镇集中安置,鼓励边境一线抵边安置。

三是建设方式以县为单位统一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按照“先人后房、先岗后搬、先产后搬”原则,实行“交钥匙工程”。

四是后续帮扶措施从扶持发展种养业为主转向促进就业创业为主。实行农村权益可保留、城镇权益可享受,采取消除零就业家庭、盘活承包地和人口市民化等措施,以就业创业促工资性增收,以盘活资源促财产性增收,保障好搬迁群众生计和后续发展。

新增搬迁任务力争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春节前入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如期摆脱贫困,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以上就是本场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的发布内容,欢迎各位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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