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4-02-22 11:11:25   【字体:

  

光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

请问郭华副主任,云南开展“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具体情况和成效怎样?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郭华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郭华:

2016年7月,我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2017年,经省政府批准,楚雄州楚雄市、元谋县、永仁县和德宏州瑞丽市以及滇中新区、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地区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积极推行部分行政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应该说,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受到试点地区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试点,压缩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如,瑞丽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45个工作日压缩至56个工作日,审批提速61%。如,滇中新区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压缩1/3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速50%以上。如,楚雄市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用时由原来的185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提速67.6%;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用时由原来的155个工作日压缩至42个工作日,提速72.9%。商事服务类审批综合提速60.1%;社会事务类审批综合提速50%。在6个地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基础上,我们还在省直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实现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根据年度审批量的多少,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处或在审批量最大的业务处室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将分散在两个以上处室的审批职能归并到行政审批处,彻底整合省直部门内部的审批职责,实现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通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压缩审批流程和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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