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4-02-22 11:11:25   【字体: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记者:

“六个一”中有一个“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要实现这个目标,请问王副厅长,精简项目审批有些什么样的具体举措呢?

王云昌:

主要通过五大举措精简审批时限。一是“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搭车”事项和前置条件,如:项目立项审批只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等外部条件进行审查,不再对市场决定事项进行审查。同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等事项。二是“放”。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县(市、区)属地办理,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规定信息即为备案。三是“合”。对管理内容相近的多个审批事项,原则上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如将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下一步,还将把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与初步设计方案审批进行合并。四是“并”。即并联审批,将项目审批前置要件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评估、选址意见书核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实行并联审批,不再互为前置条件。五是“调”。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高效,如:以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间很长,现在将其调整作了后置,仅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不作为其他审批的前置,可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大大缩减了项目立项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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