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8-09-14 10:18:10   【字体: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苏永忠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苏永忠: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的5个重点领域就有两个涉及交通运输行业,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短板则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公路建设、路网管理、水上交通这四个重点领域,主要表现在。一是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依旧严峻。云南道路运输市场规模庞大,市场开放度高,准入门槛低,全省有道路运输经营户50多万户,运输车辆65万辆,从业人员105万,每天运送旅客达600万人次,车辆装备等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水平整体落后,虽然近年来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公路建设安全风险压力急剧上升。“十三五”期间,我省积极实施县域高速公路建设“能通全通”工程,66个高速公路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建设总里程达6000公里,是“十三五”前20年建设总里程的1.5倍,桥隧比例高达57.03%,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压力急剧上升。三是公路隐患治理任务艰巨繁重。全省公路总里程达24.3万公里,但高速公路仅为5022公里,其余为干线公路3.9万公里,农村公路19.9万公里,由于安防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公路隐患治理任务艰巨繁重。四是水上交通安全隐忧巨大。云南虽为非水网地区,但全省有68条主要河流、40多个高原湖泊、5500多个水库、512道渡口,通航里程已达4294公里,拥有船舶3万余艘,安全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量大面广、分散偏远,但水上监管力量基础薄弱,成为行业安全生产的最大短板。

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基础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等“四大工程”。

在提升公路本质安全的具体措施上,重点是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印发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抓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重大民生工程,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有序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中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安全防护不适应的路段为重点,认真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查明隐患存量。我厅会同省公安交管部门摸清了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需求,共同确认了约18万个点(段)、8.9万公里的安全隐患存量。二是明确治理任务。我厅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编制印发了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规划,明确至2016年底建成4900公里,至2017年底建成9800公里,至2020年底将累计建设2.35万公里,基本消除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三是加快消除隐患存量。我厅及时制定印发了2016、2017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7.74亿元,并加强了对州市县级政府的督导检查,通过努力,2016年至2017年,全省共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668公里,超额完成省政府规定的两年实施9800公里的目标任务。四是杜绝新添隐患增量。我厅在公路建设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要求新改建公路时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杜绝从建设环节新添公路安全隐患增量。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我厅将进一步加力加速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一是明确新的治理任务。要求2018年优先实施全省未通客车建制村1万公里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约6.6万公里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我厅积极争取省财政对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予以47亿元的资金保障,同时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州、市、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保障,为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中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规划和各年度计划,确保圆满完成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煤炭行业一直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中之重。《煤炭行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138以内”。我的问题是,当前影响和制约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主要因素有哪些,接下来会采取那些有力的措施争取实现这个目标?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齐琳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齐琳:

这位记者的问题非常专业。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煤炭行业衡量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指标。我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14年的1.427降到2017年的0.102,可以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正在逐步趋于稳定好转。但是,今年以来,全省煤矿事故呈现波动性反弹。说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基础依旧薄弱。具体表现在:

(一)煤矿企业“先天不足”,“小散弱多”现象依然突出。我省煤矿数量多,矿井规模小,分布散,抗灾能力弱,基础管理差,瓦斯、水害等灾害严重,煤层赋存条件及地质构造复杂严重影响和制约现代化矿井建设。

(二)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欠账大。安全基础建设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重大灾害治理不及时、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专业水平低、履职能力差,安全管理滑坡。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一线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技能低下,影响制度的落地见效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

(三)责任落实有差距,非法违法问题凸显。首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距大。部分煤矿企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隐患多。今年以来,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其次,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工作力度层层衰减,日常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车辆装备配备不足,专业力量薄弱,教育培训不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打基础、补短板、防风险、降事故”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和“管当前、利长远”的原则,以煤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重大灾害防治为重点,强监管严执法,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完成《云南省煤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的编制和煤炭综合利用、煤炭资源支撑与可持续发展等课题研究,以规划引领煤炭产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推进去产能、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工作,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实现“总量平衡、区域平衡、品种调剂”。

二是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攻坚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煤矿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和倒逼不安全、不合规、不达标的煤矿尽快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方式关闭退出。2018年,将产能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应淘汰未淘汰小煤矿纳入去产能范围;2019—2020年,有序引导退出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同时,2018年,将开采范围与“三区”重叠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纳入去产能范围。

三是实施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强我省煤矿瓦斯等级管理和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对所有正常生产的矿井重新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督促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认真开展瓦斯抽采达标工作。2020年底前,建成1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成云南省瓦斯治理和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四是实施以水害为主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程。2018年,完成富源、镇雄等8个县(区)的普查,落实针对性措施,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矿集中地区的普查,建立普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是实施煤矿安全基础水平提升工程。建设煤矿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借助于“互联网+” “云上云”等信息化技术平台和现有资源,建立覆盖省、市、县、煤矿的四级煤矿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对煤矿安全风险实现适时、动态、不间断管控。推进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升级工作,实现动态达标,2018年建成一级标准化煤矿不少于2个;到2020年底,建成不少于10个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数量不低于正常生产煤矿总数的60%。

六是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效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监管,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水平。采取挂牌督办、上限处罚、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措施,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逼煤矿企业依法办矿管矿,倒逼煤矿企业从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入手,切实解决“不知道主体责任是什么、知道是什么不知怎么做、知道怎么做无人去做、有人去做又做不好”等问题。同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应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围绕我省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省旅发委下一步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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