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9-04-17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人民政府将于4月17日上午,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云南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今天,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等情况,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同志;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忠华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水旺同志;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同志;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马迎春同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光宇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法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同志介绍我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二是请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首先,请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同志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华:

2018年,云南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推进机构改革和职权清单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顺利推进全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省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完善清单管理制度,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制定公布政府内部审批清单的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示范在全国通报。在全省全面推开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37家省级部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写。第一批26家省级部门公布“直接受理”事项190项、“马上办”事项2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303项,各州市公布“直接受理”事项2.23万项、“马上办”事项1.26万项、“最多跑一次”事项2.62万项。

(二)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在32个省直部门规范设立行政审批处。对241项行政职权进行动态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41项。授予昆明市实施省级12个部门行政职权23项,滇中新区、瑞丽市、楚雄市等试点地区审批综合提速50%以上,行政审批涉及材料总体减少30%。楚雄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经验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精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6项,改由行政审批部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37项,改由申请人自愿选择中介服务56项。

(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行“四十证合一”,整合涉及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事项,提高政府效能。推行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各行业系统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356项,保留166项,将50项证照凭证作为全省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第一批上线事项153个。律师类行政审批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在全省129个县(市、区)设立“云南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实现公安窗口服务从“8小时”至“全天候”服务的跨越。启用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及全程电子化。6月20日起,全面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提速增效。全省月均新设立企业近万户。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昆明、曲靖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

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2018年,全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881.12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排全国第3位。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保证法律严格实施

(一)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开展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水源地195个,确保饮用水安全。持续开展河湖执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和非法采砂活动,开展建河道采砂、取水监督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环境处罚力度,全省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436份,行政处罚达3.38亿元;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443件。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立案处罚15起案件,问责53人。大理洱海实现“三线”划定,依法拆除1806户违建建筑,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旅游整治。制定《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惩处旅游违法行为。构建省、州、市、县、企业“1+16+129+X”的全域旅游投诉体系,目前,99%的投诉可以做到24小时内办结,旅游投诉处置更加高效。2018年,全省查处旅游案件332件,共处罚金674.4万元,其中,吊销旅行社58家,吊销导游证13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西双版纳景洪市强迫游客购物的涉事导游强迫交易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严格执法有力促进了全省旅游发展,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0%和22%。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理顺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体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局全部被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经费、人员、装备等事项取得突破性成果,被国务院专项督查组称为“云南经验”。探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全省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近3年连续保持20%的下降幅度,连续30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省实施检查4.19万次,立案1475起,罚款9469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725户,向6个州市发出联合惩戒“黑名单”督办通知书7份。

(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全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4.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亿元。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省46442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572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拦截失信被执行人32070人。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34个产品124批次抽样任务。夯实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和落实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市场监管清单。加强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领域的执法,全省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9617件。

三、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切实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等5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对标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启动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2件政府规章。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32件地方性法规。废止《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规定》等9件省政府规章,废止《云南省海外旅游促销奖励试行办法》等12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云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12件省政府规章,修改《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确立16个基层单位为省政府首批基层联系点。严格上网公布、实地调研、召开座谈论证会等立法程序,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努力实现科学立法。继续推进重大利益调整论证机制建设,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利益调整问题。立足法制统一,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产权保护、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提交省政府办公厅审查的396件公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对报省政府备案的5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行目录动态化管理。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和备案审查体系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修订《云南省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需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签署规范性文件需有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重大议题事前要有合法性审核意见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工作自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遴选31名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第五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对163件涉法事务提出审查意见。在律师服务行政决策工作中强化党建引领,在全国率先实现律师协会党组织在州市一级全覆盖,首创“四同步”工作法,在全国作经验交流。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各州(市)和49个县(市、区)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省组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3.64万件,开展案件评查31.36万件,有力地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开展涉及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政策措施的调研督察,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对新型业态的监管坚持审慎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对民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时进行登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