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法院专场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9-04-23 15: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4月23日下午,举行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法院专场发布会。省法院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举行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法院专场发布会,邀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前两场专场发布的基础上,继续向大家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我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通报今天上午全省集中宣判的第三批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中部分典型案例信息,向全社会表明云南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决心和力度。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同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红斌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一是请李雪松副院长发布新闻;二是请李红斌庭长通报云南省第三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信息;三是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同志发布新闻。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发布新闻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雪松: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自去年1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掀起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进驻我省以来,我省各级法院在中央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强力推动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再出重拳、再下重手,“零容忍”打击,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推动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今天,省高院组织全省11个州市、4家中院、24家基层法院,精心挑选社会关注度较高、在当地影响较大、有一定代表性的3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本年度的第2次集中宣判暨新闻发布活动,进一步彰显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坚决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统一思想行动,形成“深挖根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的强大合力。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32件,涉“保护伞”案件1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寻衅滋事等。借此机会,我向大家进一步介绍全省法院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仗”

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面对标对表,切实增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坚定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仗”。自去年1月至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49件734人,涉恶案件303件2443人,审结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198件,判决人数2367人,判处重刑人数542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9件93人,涉恶案件90件918人,审结涉黑案件4件34人,涉恶案件59件648人,判决人数68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10件17人,审结3件3人。

一是坚定依法打击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标准,深入学习贯彻涉黑涉恶犯罪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特别是“两高两部”新发布的“四个意见”,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统一案件的政策标准、法律标准和证据标准,既注重程序公正,又注重人权保障,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严格防止涉黑涉恶案件“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二是着力依法高效审理。切实加强涉黑恶案件审理力度,推动2018年涉黑恶案件在今年一季度“清零”、2019年及今后,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推动依法严打快处落实到位。三是注重依法“打财断血”。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判处财产刑金额5416.63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人,防止黑恶势力犯罪死灰复燃。严把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

二、聚焦重点关键,坚决打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攻坚仗”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转段之年”,也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色变、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还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全省法院准确研判,着力强化攻坚意识,坚决打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攻坚战”。一是聚焦重点打。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打出实效。如,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伟等1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该犯罪集团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先后诱骗多名中国公民出境,在境外绑架被害人,胁迫家属支付赎金,致一名被害人死亡,一名被害人重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法院周密组织,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从严判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创新举措打。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等突出特点,全省各级法院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司法改革功效,最大限度运用现代科技技术,确保大要案审理顺利推进。例如,有的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有的法院针对被告人分别关押各地的实际,采用“1主+多分”的视频连线庭审模式,有效确保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和安全有序完成庭审工作。

三、延伸审判职能,坚决打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围仗”

全省各级法院深入研究,紧紧围绕专项斗争大局,结合法院工作职能和定位,切实延伸审判职能,大力拓展专项斗争实效。一是将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与源头治理紧密结合。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行业领域、基层组织、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发出司法建议45份,促进相关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周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后,针对建筑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了省级主管部门的积极响应。二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进一步挖掘“保护伞”“关系网”线索,重点筛查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转办。三是将扫黑除恶与预防犯罪紧密结合。深入做好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工作,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再度拉拢利用。四是将扫黑除恶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全省各级法院在坚持依法惩治黑恶犯罪的同时,深入社区、深入基层组织,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以案释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进一步筑牢开展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在接下来的专项斗争工作中,全省法院将严格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的工作要求,咬定三年为期的目标不放松,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强大攻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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