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四场)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4-01 10:00:00   【字体:

蔡祥荣:

感谢张总工程师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提问。

  

中国建设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建设报记者:

为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各项任务,云南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这个问题想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赵副厅长回答一下,谢谢。

赵志勇:

好的,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也很重要,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当前,在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9年9月底锁定的“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已于去年底基本实现了“清零”目标任务。经过排查研判,今年上半年,我们要完成3000多户动态新增危房的改造任务和查缺补漏扫尾工作,通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一是全面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大排查工作。我们对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户的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户的住房安全都能达标,并且贴挂住房安全等级认定牌(A级、B级)。2016年以前,脱贫标准没有现在这么高,对住房要求也没有硬性规定,只是基层干部去排查一下有没有危险。2017年以后,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认定。因此,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大排查工作时,我们重点关注2016年以前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他们的住房安全进行再排查。除此之外,还重点关注了长年外出务工现返乡有危房改造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发生变化住房安全问题没有解决的、多次做工作仍不愿进行危房改造现愿意改变的、2020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住危房的、无房户等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新增任务也有一定的改造周期,3月底排查锁定的将于6月以前完成改造。动态也属于正常,房屋到了一定年限以后会发生地基塌陷、年久失修变成危房以及对象的变化,或者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洪涝灾害等影响会出现住房安全问题,所以我们将动态的进行排查,动态的进行改造。

二是指导督促非贫困县高度重视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查缺补漏工作。

三是严格把握脱贫目标标准。指导各地要始终坚持“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和“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确保聚焦脱贫攻坚期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短板。今年以来,对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和“4类重点对象”中住房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各地正在组织实施,目前有3000多户,6月底以前可以全面完成。

  

春城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春城晚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省水利厅的赵副厅长,目前我省还有很多群众靠水窖供水,这些是否符合我省脱贫攻坚的饮水安全标准?谢谢!

赵永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关心和支持。水窖供水是我省农村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我省单纯依靠水窖供水的人口有91万人,依靠水窖来辅助供水的人口有136万人,主要分布在文山、红河、曲靖、楚雄、临沧这几个地区,要评判是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的标准,我们主要是看2019年1月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修订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这个准则也是上报水利部备案同意的,主要有四个指标:一个是水量,一个是水质,一个是用水方便程度,最后一个是供水保障率内容。其中,水质方面的标准是: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水窖就属于这一类。用水方便程度的标准是: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窖供水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就可以判定它达到了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要求。在2019年12月,水利部、国家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提到因干旱、冰冻等极端天气造成水源水量不足、供水设施损坏,导致用水户季节性水量不足或临时断水;或因雨季浑浊等造成水质偶尔不好,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等采取送水车送水或用水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只要符合《准则》要求,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省水利厅十分关注水窖供水的情况,针对今年的旱情,特别是这次疫情期间,春节前就专门印发了通知,加强节日期间的保供水工作。对受旱情影响比较大的地区,指导各地启用备用水源、应急调水、拉水、送水、分时分段供水,基本满足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完善工程体系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和水质检测监测工作,推进建立高效运行管护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水窖供水人口。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脱贫攻坚期间对农村安全保障做了大量工作,请问,脱贫攻坚结束后,对农村住房方面还有没有持续投入的机制?谢谢!

赵志勇: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脱贫攻坚后,按照国家的政策将逐步建立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期主要是解决“4类重点对象”住房基本安全的问题。脱贫攻坚今年完成以后,由于贫困户的身份动态调整和房屋寿命到期等原因,还会有新增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相对贫困户出现危房问题,这也是我们今后重点要解决的对象。

针对云南的情况,我省是地震灾害多发的省份,部分农房存在不抗震或抗震能力较弱的问题,但在脱贫攻坚期内又纳入不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政策支持范围内,这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要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国家正在制定脱贫攻坚期以后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长效机制,今年起国家将开始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工程,针对不在“4类重点对象”内的这些农户,住房有隐患的、有不安全的,将分年度逐步解决他们的住房抗震能力弱或不抗震的问题。今年,国家已经开始试点,对不属于脱贫攻坚保障政策范围扶持的危房,将逐年给予解决。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张虹总工程师,怒江作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有10万贫困人口实现大搬迁,请问,在实现易地扶贫安置点“房成电通”方面,云南电网有哪些具体措施?

张虹:

非常感谢,您提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扶贫是全社会都在关注的一项工作,怒江易地扶贫搬迁应该说是怒江州人民政府脱贫攻坚的头号战役,搬迁的比例非常大,对我们电网配套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云南电网公司一直向政府、向全社会承诺,在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中配套供电做到“房成电通”,我们也一直按照这个要求在推进工作。怒江在实施建设过程中,我们遵循的原则是:第一方面,与怒江州人民政府签订脱贫攻坚承诺书,构建“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电网建设模式。在资金安排上,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解决搬迁安置点、搬迁户的供电问题,随时需要,随时安排,不是按照原来的年度计划来进行安排。第二方面,简化设计建设流程。如果按照规范性的建设程序来走,在时间上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公司在建设流程上进行大幅度优化,最短一个多月到两个月就可以实现对一个搬迁点进行供电。第三个方面,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易地扶贫搬迁点、搬迁安置户建立了“一点一册”“一户一卡”的专项档案,实现了全过程精准管控。

四年来,怒江州8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部实现了“房成电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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