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4-26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4月26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7条措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对《17条措施》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先生;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钟耕先生;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先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晓龙先生;

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直有关厅局处室的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首先,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发布新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修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7条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方面的情况,向各位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17条措施》的出台背景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做好“六保”工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大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我省经济社会运行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复工复产正在逐步接近或达到正常水平。但受疫情影响,全省实体经济仍然面临着供应链受阻、资金链紧张、订单量减少等困难。

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根基所在,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所系。为帮助实体经济渡过难关、稳定经济发展基础,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紧密结合云南实际,认真开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工作,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在应对疫情冲击和挑战中推动我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17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7条措施》立足解决当前我省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内容实、力度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其中,不少措施体现出鲜明的创新和突破精神,可以概括为“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稳工业。主要是第1条和第2条。第1条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提出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对全省部分重点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稳定有色金属价格、稳定有色企业产能、稳定全省工业用电量、支持有色产业发展、从而带动关联产业的稳定发展。第2条加快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提出聚焦优势农产品,坚持园区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一个专业园区、一个主导产品、一套仓储物流”的模式,由省级财政在全省筹集100亿元资金,支持发展10个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延伸加工环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二是突出稳消费。主要是第3条至第5条。第3条打响“网上南博会”品牌,提出创新南博会举办方式,推动2020年的展会由线下向线上转变,面向全球举办,并为注册参展企业提供免费“展位”和全天候网上推介、供采对接等服务,为参会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大力发展线上经济。第4条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提出通过支持建设餐饮加工配送中心等方式,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及高等学校提供餐饮加工配送服务,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新业态。第5条鼓励发行消费卡(券),提出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电商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酌情提前发放2020年度未发放的节假日职工福利;采取节假日期间投放燃油电子消费券等措施,撬动社会消费,争取把被抑制、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

三是突出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主要是第6条至第11条。第6条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提出对全省复工复产和受疫情影响但未停工停产的企业,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将名单推送至金融机构,由其优先保障企业贷款需求。第7条实行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实行针对性授信,开辟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效率;鼓励和优先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提升企业自主融资能力。第8条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执行同类型同等条件企业贷款的最低利率,收取的业务办理有关费用标准降低50%。第9条加大贴息补助,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2020年内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流动性资金贷款,给予50%的贴息补助。第10条降低担保费率,提出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其担保费率优惠。第11条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出对《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简化补偿程序,完善补偿标准,规范实施程序,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突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主要是第12条至第17条。第12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提出在贯彻落实好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有效发挥我省清洁能源优势,对新增的水电铝材、水电硅材等新兴重点产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实施弃水电量输配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因疫情影响,免除偏差考核和暂不执行最低限价规定等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第13条鼓励减免房租,提出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主体,在减免一个季度房租的基础上,扩展至减免全年房租,并引导龙头商业企业和非国有商品交易场所参照执行。第14条加大税收减免力度,提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免租期间免征相应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第15条降低用地出让成本,提出在不低于土地各项成本的前提下,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鼓励采取差异化工业用地政策,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主要以20年弹性年期方式办理;对半山酒店建设实行“点状供地”政策。第16条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提出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继续执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至年底;从省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中小微企业差异化就业补助支持。第17条加大清欠工程款力度,要求于年底前完成项目拖欠款的清欠工作。

三、贯彻落实《17条措施》拟开展的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的制定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17条措施》真正落地落实落细,拟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细化实施办法,提高执行率。《17条措施》的起草过程中,各部门高度负责、强化担当,主动推出了各自领域的干货政策,每一条措施都“政出有门”。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抓紧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或操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尽快得到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知晓率。为确保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领域,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和各级政府官网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发布政策相关信息,精准对接企业,狠抓政策落地生效。同时,也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知晓政策,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共同推动云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和政策督查,提高兑现率。针对这次疫情带来的影响,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好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也要抓好《17条措施》的组织实施。我们将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对《17条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方进一步提振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

以上是我对《17条措施》有关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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