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4-26 10:00:00   【字体:

  

春城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春城晚报记者:

请问,我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管理办法新修订完善后,在补偿程序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陈钟耕: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风险补偿政策的关心。除了之前提到的补偿范围扩大,新办法同时注重补偿程序方面的完善,总的方向可以概括为“高效、规范、快捷”。我们原来的办法规定,不良贷款须由合作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才能申请补偿,从两年来的实施情况看,这样的程序周期较长、进度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相关企业的获得感。按照省领导的要求,最近一段时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研究了深圳、广东、山东这些省市关于风险补偿的一些具体做法,同时,广泛征求了财政、银行等相关政策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专业意见,打算在补偿程序上做一些创新性的优化和突破,目的就是切实加快风险补偿的进度。考虑目前新的办法还没有完成,整个程序还没有正式出台,具体程序和优化方面的内容今天我就先不作介绍,给大家留一点悬念,等正式办法修订出台后,我们再详细介绍优化风险补偿的程序,以及政策用于支持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成效。谢谢!

  

新华网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网记者:

自疫情暴发以来,财政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担保优惠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起了很好的沟通桥梁。请问,针对本次出台的《17条措施》中降低担保费率政策,如何落地落细落实?小微企业该如何申请?谢谢!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晓静: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您提出各市场主体关心的最切实的一些问题。担保费率降低包括“减和免”两个方面,区分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2020年内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流动性资金贷款,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免收担保费。第二种情况是对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现行担保费率基础上享受50%的优惠。第三种情况是受疫情影响,暂时有困难和无法按期还款的在保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他们续保续贷,同时酌情减收一部分担保费。我先介绍有关担保费的“减和免”,就是提问中提到的降低担保费率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是我们如何执行这项政策呢?

第一,执行担保费率优惠政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哪些,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主要包括: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两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其覆盖全省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以及其他州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融资担保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向这些担保机构分布在各个地方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这是第一个,知道向哪里提出申请。

第二,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因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对市场主体约束是靠制定的规则,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要有条件,有哪些条件呢?首先,要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复工复产和受疫情影响但未停工停产企业名单里面的企业,刚才赵副主任发布时讲到《17条措施》里面就有。其次,名单内的企业要具备无不良征信记录、无作为被告借贷涉诉的案件、确实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需求。

第三,具体的申请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正常融资担保业务向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征信报告以及资金需求的具体项目的情况,这是四个基本资料,当然还有其他的资料。申请提交后,相应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启动简化资料、快速审查、审批的“绿色通道”流程。“绿色通道”有一个专门的界定,刚才赵副主任发布时也讲到了这方面的要求。

谢谢!

  

云南网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网记者:

省政府出台了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请问,出台这些政策主要有哪些考虑?谢谢!

赵晓静:

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主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激活市场经济中最能动、最核心的因素—市场主体。特别是去年以来,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我省实体经济焕发新的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地、有针对性地减税降费政策,在原有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从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鼓励疫情防控公益性捐赠、免征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方面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云南省财政厅和省级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是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缴纳的固定税收。当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我省在落实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予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基础上,在地方税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出台了两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两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使地方税收减收7亿元左右,将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轻税收负担,让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税务局制定具体征管措施,保证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帮助纳税人渡过困难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谢谢!

田虎青:

下面我们提最后一个问题。

  

消费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消费日报记者:

请问,云南如何建设高质量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谢谢!

陆晓龙:

感谢你的关注,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其实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手段,是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的一个有效载体,政策刚刚出台,我省的农业农村部门也将坚持“两型三化”高质量发展要求,特别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突出特色优势,强化助农增收,增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坚持要素集聚。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集聚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的生产要素,推进特色、优势、支柱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设施配套,提升平台功能,引导产业从分散布局向集聚、集群发展转变,高质量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产业园。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园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入园发展,推广应用国际上领先的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装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破解精深加工的“卡脖子”技术,推动加工企业由小变大、加工程度由初变深、加工产品由粗变精,不断推动农产品加工向纵深发展,延伸产品链、拓展价值链、拓宽增值空间。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作为园区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引导产业园由资源消耗型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实现增效增绿增收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推进“生产-加工-产品-资源”循环发展。加快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实现资源多次增值、节能减排。

四是坚持三产融合。农产品加工业联结工农、沟通城乡、亦工亦农,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产业。加工产业园将作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一环,集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技术研发、现代物流、营销平台为一体,通过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其他产业深度融合。

我们也希望将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成为云南现代农业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招商引资的平台。谢谢!

田虎青: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17条措施》),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和“六保”要求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对冲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把《17条措施》转化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力量,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离不开在座新闻朋友们的大力宣传。希望各媒体继续加大对《17条措施》的深度解读和深度宣传,让全社会广泛知晓措施相关内容,为措施落地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相关文档: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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