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7-28 10:00:00   【字体:

彭斌:

谢谢杨中仑行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作为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的基础和依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后,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下一步计划开展哪些具体工作?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平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平:

谢谢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我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组织指导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抓紧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加快推进全省“一网通办”。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基于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力争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自贸试验区赋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评价。严格目录管理,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目录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原则上只减不增,严禁变相实施审批,真正实现政府权力“瘦身”。抓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政务服务效果完全由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扎实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自贸试验区挂牌已近一年,请问,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提升?谢谢!

  

云南省商务厅制度创新处负责人段涛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商务厅制度创新处负责人段涛:

谢谢这位记者对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关心和关注。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核心目标便是立足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是自贸试验区的天生使命,我们坚持担当使命、不负使命,做好双向开放这篇大文章,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三片区立足自身特点,对标世界标准、市场痛点、国内先进,在沿边管理需求、跨境经济需求和云南特色需求方面,主动谋划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提升营商环境。

昆明片区重点实现“两能一降”,即能联动则联动、能上网则上网,降低经济运行成本:统筹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和国际陆港联动发展,构建保税、联运与通关“三位一体”对外开放平台;城市智能运营中心企业服务应用荣获2019年智慧开发区建设优秀案例;创新“零见面”审批模式,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工商登记“证照分离”、纳税申报“套餐式”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服务。

德宏和红河片区则重点实现“两能一促”,即能通则通、能便利则便利,促进跨境经济要素流通效率。红河片区:大幅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实现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工作率先落地,完成全省首笔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外汇业务;出台《外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外籍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跨境务工实现招聘流程可视化、外籍务工人员管理全覆盖。德宏片区:建设云南翡翠交易中心,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建设境外便民服务管理系统。探索为缅籍人员办理集身份证件信息、体检信息、居留务工信息等为一体的“胞波卡”。

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的长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紧扣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职权赋权,全面推进改革试点任务,加强经验案例总结和推广,实现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四最四更”,即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更便利、政府服务更高效、服务管理更规范、法治环境更完善,为国家试经验、为地方谋发展,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自贸试验区强大动力。谢谢!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据统计,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请问,《办法》在规范政府监管执法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谢谢!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忠华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马忠华:

谢谢记者对行政执法方面的关心,我代表司法厅做一个简要回答。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行政执法部门是市场经济的维护者和保驾者,我省的《办法》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提出了打击违法、保护合法、规范执法、改进执法四个方面的新规定。一是打击违法,清除害群之马。实行监管全覆盖,继续保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保护合法,为守法者撑腰壮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标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对守法诚信优良、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免检免查或者少检少查,反之异然。对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回应。三是规范执法,强化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职监管,杜绝违法越权监管;不断健全公开透明、全国统一、简便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人情监管、过度监管。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不必要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将行政执法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是改进执法,注重效果。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对于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留予发展空间。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各级、各部门都在抓“六保”促“六稳”工作中,要坚决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等不合理执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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