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 ”系列新闻发布会·民主法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12-31 10:00:00   【字体:

宗霞:

谢谢杨艾东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法治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也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比较热议的话题,“十三五”期间是司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为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党中央作出了司法领域系列改革决策部署,全国人大也修订了相关的法律,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在监督司法机关,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普赵辉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普赵辉:

谢谢你的提问。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司法在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美好愿望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司法的监督制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和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为履行人大职责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联系群众的关键环节,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工作方向,准确把握司法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按照寓监督于支持服务之中的工作原则,以提升我省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司法监督工作,在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具体讲,一是加强了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司法权的运行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把司法权运行和职权的优化配置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审判、刑事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加强了对司法机关完成司法改革任务、建立司法权行使权力清单、健全司法权行使监督制约制度机制、排除对司法权的干预建立良好司法环境等的监督,确保了党中央和省委司法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司法权依法、科学、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了对司法领域难点问题的监督。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律的修订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如何破解执行难、如何规范刑罚执行、如何深化公益诉讼、如何加强行政审判等成为新形势下司法领域的重点难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开展了监督工作。这里有两个具体的事例可以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2019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今年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两个决定分别对公益诉讼这项新制度和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作了具有云南特色的规范,强化了公益诉讼和行政审判中新司法理念的树立,从制度机制层面破解立案、审理、执行等问题作了规范。

三是加强了对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的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出行、消防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等司法活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关联、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这些热点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监督,有效推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保障服务人民群众权益的制度机制的完善和健全,有关的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是着眼监督实效,注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和创新发展。这里我想讲两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2018年7月24日至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云南省人大历史上第一次,并在一次常委会同时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联组会上分别提出了11个问题,会后又梳理交办了42个问题,通过专题询问推进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进一步破解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的全面深入开展。2019年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时听取了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这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一个议题汇聚公检法三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第一次就司法机关的同一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形成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两个事例体现了人大依法监督,创新体现司法活动规律的监督方式,使司法监督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五是改进人大司法监督方式。我们制定了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办法、人大常委会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暂行规定等司法监督制度机制。在每一项监督专题中都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让司法监督更“接地气”,维护了人大代表的参与权,拓展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途径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在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司法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实现司法公平正义永远在路上,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党中央和省委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不断加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为“十四五”期间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谢谢!

  

新华网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网记者:

请问,“十三五”期间,我省在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斌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马斌:

感谢您的提问。“十三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20多个文件,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推动制度落实、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持之以恒,真抓实干,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

一是基层民主实践广泛深入开展。2016年,全省1.4万多个村(社区)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生动实践。村(居)民会议及其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召开,群众参与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以“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为主的民主议事方式普遍推进,基本建立了带有村级议事决策性质的民主议事制度,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活动普遍开展。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力。全省100%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省村(社区)100%建立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有的地方积极探索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自治范围、领域、形式不断拓展。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机制逐步健全,城市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普遍开展,农村社区开展驻村社工服务试点,志愿者服务形成常态。全省32个县(市、区)、7个乡镇(街道)、401个村(社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农村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等示范区或示范单位。

二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5年来,持续补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建设,城市社区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大幅提升,所有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按照社区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5万元,省会昆明驻地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州(市)驻地社区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城乡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清理工作机构和挂牌,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进一步厘清了基层政府与村(社区)的权责边界,社区准入制度逐步得到落实。

三是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严把“入口关”。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落实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支持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部分地区还落实了住房公积金;探索健全村(社区)干部奖励激励机制,在全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树100名“好支书”,任期内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绩效补贴。部分地区还探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激发干事活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出台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10条措施,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担当作为,守严守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

我就解答这么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预祝大家新年快乐!

  

中国新闻社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十三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哪些成绩?谢谢!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齐金岭: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云南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

“十三五”以来,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充分发挥依法治省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省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法治云南建设规划以及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依法治省工作机制,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依法治州(市)、县(市、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全面依法治省“立柱架梁”工作基本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以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余项,仅2020年,就明确并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领域95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推动52项任务、277项措施全面落实。在全国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动政府立法从“要数量”到“要质量”转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助推出台115件地方性法规和73件政府规章,国家公园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地方立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已实现“一湖一条例”。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牟定县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省2个城市、5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83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县级以上政府以及贫困乡镇、贫困村法律顾问已实现100%全覆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乡4个级别7类行政执法行为、42个执法领域案件汇总分析制度,依法审查、公告行政执法主体6000余个,组织全省5.8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766场,考试合格率较“十二五”期间提高近20%。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理854件行政复议案件、13件国务院裁决及监督案件、96件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三是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化、普惠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建设模式,统筹各类对外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所律师等业务系统,加快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大平台数据和服务方式深度融合,在全国首推“法律咨询机器人”(云岭法务通),各州(市)、县(市、区)和1407个乡镇、14371个村(居)委会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覆盖,确保群众一次申请、三台互查、多项联动。五年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访问累计达523万人次,240万人次通过平台进行了法律咨询并获得法律帮助,接件数量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1倍,群众满意率达到97%,云南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统筹谋划好全省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扶持我省律师事务所在美国、老挝等9个国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13家,全省执业律师人数较“十二五”期间增长51.28%,云南每万人拥有律师数等各项指标均居西部第2位。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加快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缩短办证时限等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改革后的云南省公证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组织成立澜湄国际仲裁院。我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数量和案件数量居全国首位。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知识读本》翻译成藏、壮、苗等11种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组织完成16部东南亚国家法律法规翻译工作并提供免费查阅。五年来,我省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1121个,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645个,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至30项,1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办理量、群众接待量位居西南前列。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成绩斐然。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系列具有云南特色的普法活动,云南首创的边疆民族地区普法“五用工作法”得到广泛运用,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体、普治并举的“大普法”格局初步构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丰硕,五年来,共打造法治文化长廊403个,法治文化广场225个;配备法治副校长1.5万个、法治辅导员1.4万个;13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成投入使用,5000余个法宣文艺小分队活跃在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

五是社会安全稳定基础得到夯实。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挥政治、监管、教育、文化、劳动五大改造的综合作用,具有云南特色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体系和罪犯教育改造大格局初步形成;全面实现从劳教工作向强戒工作的成功转型,坚持把落实全国统一戒毒模式作为戒毒工作从“转型”到“定型”的重要抓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率先在全国成立从省至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省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8%,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实现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全省建成覆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调解委员会1727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588个,调解矛盾纠纷230余万件,基本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发挥。

今天我就通报以上情况,谢谢。借此机会祝各位新年快乐!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十三五”时期,我省应急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冯荣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冯荣: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十三五”期间,省应急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着眼长远抓机制构建,问题导向抓监管执法,营造环境抓普法宣教,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相继制修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文件。

第二,监管执法成效逐步显现。2017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将省、州(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同级行政执法序列管理。2019年11月,省安委会下发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加强监管执法提出了15个方面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力量增加500余名,增长率39%,县级平均执法人员已高于15名。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本做到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据初步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余万户(次),立案6千余起,累计罚款4.61亿元。2016年至2019年,全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由2490起、死亡2312人下降到1808起、1812人,分别下降28.39%、21.63%;较大事故由59起、死亡221人下降到28起、107人,分别下降52.54%、51.58%。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连续3年被国务院安委会考核为优秀。

第三,法治环境营造日趋浓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每年定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有重点的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和民法典学习等专项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广泛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应急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

第四,应急管理改革蓄势发力。2018年底,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省应急厅组建完成。2年多的时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机制、强应急、抓基础、补短板,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发挥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织指挥优势,强化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4个指挥部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格局。二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三是健全完善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成以中央救灾物资昆明储备库为中心,昆明、昭通、曲靖等9个省属分库为基础,7个州市库为辐射,92个县级库为支撑,部分乡镇储备库(点)为补充,布局合理、点面结合、辐射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四是有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初步形成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2支综合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相关行业领域专业队伍为专业救援力量,以相关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即将实施的《法治云南建设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深入持久的抓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法治建设,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祝大家新年好!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的踊跃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详尽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十三五”以来,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法治云南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成就,一批立法、执法、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凸显、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积极为云南民主法治建设鼓与呼,大力宣传报道好我省在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云南民主法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共同奋力谱写云南省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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