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云南将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

来源:云南网   2020-07-31 06:59:00   【字体:
  原标题:【云发布】云南将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
 
  7月30日,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会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表示,云南将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
 
  赵志勇表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级相关单位起草了《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等3个专项行动方案。
 
  在裸露垃圾全消除方面,云南将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昆明市主城区达到80%以上,地级及州府所在地城市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
 
  抓好公路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及时清理重点航道内影响航道安全、航道环境的漂浮物、各类垃圾、堆积物。铁路车站站房内垃圾每日清理、确保干净整洁,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运营的有害垃圾,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
 
  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定期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
 
  此外,将按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城市建成区、距离城市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记者 彭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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