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5-10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5月10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题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题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若昆先生;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先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女士;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艾东先生;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6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若昆先生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若昆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若昆: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不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作出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来,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保持强大攻势不松劲,扫出了朗朗乾坤,扫出了公平正义,扫出了清风正气,努力让全省各族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幸福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下面,我就三年来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第一,坚持加强领导、高位统筹。省委、省政府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全面领导,先后召开20余次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将专项斗争列入年度监督计划,扎实开展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1次领导小组会议、23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深挖根治大会战、“决战80天、打赢收官战”等专项行动,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紧密协作配合,打好专项斗争“组合拳”。各地党委、政府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整合调动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向专项斗争聚力、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共识共为。

第二,坚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我们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做到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厌恶什么,我们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攻克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骨头案”“钉子案”。比如,被称为“扫黑除恶标志性案件”的昆明孙小果案,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无论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要求,深挖彻查、严查严办,逍遥法外20多年的孙小果终于伏法,20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提振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再如,实施跨境绑架拘禁我国公民1000余人并造成12人死亡的德宏“8·29”系列案,一举摧毁了陈伟等17个跨境黑恶犯罪团伙,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250名,其中,判处死刑7人、死缓12人、无期15人,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宁、边疆稳固。三年来,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66个,涉恶犯罪集团296个、团伙50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658人,缉拿目标逃犯207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3924起,带动破获多年想破而未能侦破的积案5000余起,彻底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第三,坚持依法严惩、不枉不纵。我们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牢法治思维、恪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出台系列指导意见,举办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提升一线办案干警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56件13095人,全省法院一审判决1236件12318人,4772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当庭认罪认罚。这是正义的审判,也是法治的胜利。

第四,坚持“打伞破网”、惩腐“拍蝇”。我们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另一个重要战场,刀锋直指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省纪委常委领办督办制度,强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打掉的涉黑组织98.19%同步挖出“保护伞”。比如,盘踞保山30余年、横行作恶的“乔氏家族”案,共查处涉案政法系统干部65名、党政干部134名、金融系统公职人员17名,一举清除了保山市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政治毒瘤”。三年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0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89人,移送司法机关668人,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批害群之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第五,坚持固本强基、铲除土壤。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125个。建立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清理并补齐配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村组干部8768名。三年来,全省共打掉农村地区黑恶团伙314个,查办涉黑涉恶涉霸村干部205人,欺行霸市的“地头蛇”、横行乡里的“村霸”、侵占集体资产的“硕鼠”纷纷落网,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赢得了党心民心。

第六,坚持综合施策、清除顽疾。我们始终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部署开展社会治安、金融放贷、自然环保等11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攻克了一批过去仅靠单一部门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狠抓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地落实,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涉赌、涉毒、涉恐、走私、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多发势头。落实“一案一整改”要求,共向重点行业领域发出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4811件,85%已完成整改,推动各行各业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专项斗争带来的民生“红利”。

第七,坚持严督实导、狠抓落实。我们始终把督导督办作为传导压力、落地落实的关键一招,持续拧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链条”。圆满完成中央督导及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移交线索和问题清单,打掉黑恶团伙58个,追责问责43个单位309人,整改成效得到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省“两办”出台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先后组织4轮综合督导、2轮特派督导,推动整改问题1200余个。建立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通报、考评、问责等机制,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包案175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48起,推动各地揭开“盖子”、深挖“根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第八,坚持深入发动、营造声势。我们始终围绕“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不断增强宣传发动效果,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策划推出“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云南”主题宣传,召开“1+16+N”系列新闻发布会135场,挖掘报道《跨境走私涉黑组织覆灭记》等典型案例9个,中央主要媒体推出云南相关报道1000余条次、省级及以下媒体14万条次,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氛围,1036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一根本性力量,实现扫黑除恶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专项斗争期间共接受举报线索7.6万余条,核实涉黑涉恶线索2700余条,广大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汇聚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省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进入了全国第一方阵,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2020年,全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7年下降25.86%,命案下降44.42%;全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达95.57%,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满意度达98.05%,为历年最高。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8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3名厅级领导干部受到嘉奖,受表彰和嘉奖数量居全国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于各地区、各部门的主动担当作为、合力攻坚克难和广大政法干警、党员干部的冲锋陷阵、英勇斗争,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参与和支持。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是英明正确的,是深得民心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推进,结合云南实际,深入研判黑恶犯罪的特点规律,完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和抓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李若昆常务副书记的发布。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发布新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圆满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一是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专项斗争责任。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省三级法院成立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考核办法、线索移送办法等多项机制,有序、规范开展专项斗争。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片区调研,实现对全省17个中级法院全覆盖严督实导、一体化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高质量突出执法办案主责,提升专项斗争质效。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把握好“从重从快”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不拔高、不降格,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各级法院强化院领导包案机制,“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督抓重点案件审执工作,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孙小果案、德宏“8·29”系列案、保山“乔氏家族”案、怒江“12·18”系列案顺利审结,孙小果、陈伟等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乔永仁、臧鹏鹏、杨来周等一批长期横行作恶、称霸一方的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从重判处。三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236件12318人,结案率为98.4%;二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750件9024人,结案率为98.81%,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59件,判处172名被告人刑罚。

三是高标准攻坚大要案,贡献“云南经验”。以审理“3·31”孙小果案为突破口,为全国法院审理疑难复杂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云南方案。云南高院直面原审存在的错误及原办案过程中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等问题,有效解决了无先例可循的“再审之再审”“新、旧案如何审,如何并罚”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探索形成了“分案审理、分别判决再并罚”的审理模式,创新形成了视频连线证人异地出庭作证、亲属异地会见的办案机制,依法稳妥审结孙小果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以审理“8·29”跨国涉黑案为有力抓手,形成边疆地区依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探索出针对被告人人数众多、羁押分散的远程视频异地同步审理的“1+N”审理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该模式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

四是高效率铲除黑恶土壤,大幅提升黑财执行到位率。坚决贯彻“打准打实打狠打彻底”要求,依法运用好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罚手段,组建执行工作专班,采取主动出击调查、多向查控财产和约谈、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等方式确保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工作的十条措施》,加快涉案财产移交、评估、处置等程序。全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财产刑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1.2%,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3%,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率居全国前列,为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贡献了法院力量。

五是高水平推进长效治理,拓展专项斗争成果。云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坚持“打”“治”“建”同步,积极与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共排查、发现线索2549条,全部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发出司法建议890条,按期回复率100%,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扫黑与“打伞”共推进,及时审结一大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惩长期盘踞大理娱乐场所的邓利勇涉黑组织等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有效服务了市域治理、基层治理和“六稳”“六保”大局。

六是高要求打造专业队伍,夯实专项斗争基石。为高起点打造专业审判队伍,全省各级法院组建了以院庭长和刑事审判业务骨干为主体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多名法官进入全省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各级法院干警以钢铁般的意志投入斗争第一线,凝心聚力、闻令而动、令行禁止,涌现出了一批扫黑先锋、先进典型。云南高院2019年被全国扫黑办评选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并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2020年,云南高院扫黑办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共有11个集体和46名个人被评为省级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提升审判质效,着力提高法院系统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平安云南、法治云南贡献强有力的司法力量。

谢谢!

宗霞:

谢谢李雪松副院长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女士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朱春莉: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尽锐出战,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重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

一、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大力推进办案专业化,跨区域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组建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精锐办案力量对黑恶案件集中攻坚。二是建立统一审核把关制度,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各州市检察院统一把关,实现上级检察院审核把关全覆盖,确保精准打击。三是加强督办指导,上级检察院对重大复杂的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和包片督导,推动解决办案中的难点问题。四是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切实加强黑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五是落实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适时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引导意见,努力将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六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既重视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又注意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意见,监督纠正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七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特别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有效瓦解黑恶势力。

三年共批捕涉黑案件360件1210人、涉恶案件1393件5429人,起诉涉黑案件295件4211人、涉恶案件1061件8884人。依法起诉了昆明孙小果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时,坚持不枉不纵的原则,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4件涉黑涉恶案件、66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件涉黑涉恶案件、5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严审细查助力“破网打伞”

建立线索摸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完善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机制,着力解决线索移交链条长、流转环节多、跟踪反馈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建立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关程序及办案机制,完善监委与检察机关衔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办案质效。建立办案保障机制,健全办案人员、车辆、设备、经费保障的相关机制,配齐侦查人员,增强侦查力量,解决人员严重不足、侦查经验不足的问题。

对近三年检察机关办结的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三年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118人,依法提起公诉242人;直接受理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12件14人,支持配合相关单位查处检察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

三、多措并举强化“打财断血”

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环节引导公安机关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调查取证力度,及时查明并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涉案财产。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的审查力度,在提起公诉及出庭阶段,依法提出适用财产刑的量刑建议。加大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细化涉黑涉恶财产的认定、查处和证据要求,统一认定标准,精准高效查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加强与法院的诉判对接,规范涉黑涉恶财产随案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打财断血”准确有力。

三年共随案移送并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金额26879.32万元,恶势力集团涉案财产金额3597.23万元,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482件。

四、精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综合治理

一是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围绕我省确定的社会治安、边境治理等11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紧盯案件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共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195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36份。省检察院调研形成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出检察建议涉各行业领域分析报告》,由省扫黑办转发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推动健全完善源头防范长效机制。二是积极配合做好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辍学青少年等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服务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管理、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注重树立扫黑除恶“靶向”意识,重点打击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犯罪、“裸贷”“校园贷”“套路贷”等新型犯罪、发生在校园内外黑恶势力犯罪等三类犯罪,积极参与校园整治,持续加强检校共建,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对轻微欺凌事件及早进行干预,有效净化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部署上来,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整行装再出发,争取更大的胜利!

发布完毕,谢谢!

宗霞:

谢谢朱春莉委员的发布。接下来进行第四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艾东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艾东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艾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里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标尺,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重拳出击,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扫黑除恶战果丰硕。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黑恶案件970起,刑事拘留嫌疑人1365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924起,缴获枪支182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47.04亿余元。二是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改善。通过三年打击整治,相较2017年,全省2020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6%,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25.86%,传统“盗抢骗”案件下降41.89%,八类命案下降44.42%。三是农村黑恶基本肃清。共打掉农村黑恶势力团伙314个,农村政治生态逐步改善、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四是行业整治不断深入。共发出公安提示函2118份,已完成整改2088份,整改率为98.58%,有力推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确保行业整治深入开展。五是边境屏障夯实筑牢。积极开展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打掉以德宏“8.29”陈伟案为代表的46个跨境黑恶团伙,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六是从严管党治警迈上新台阶。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共查处违法违纪公安民警1036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三个坚持”,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一是坚持立足全局、科学谋划。省公安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厅党委建立每月研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先后召开32次党委会、20次推进会和多次专题会议,相继部署“百日攻坚大会战”“黑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奋战80天攻坚大要案”等系列专项行动,分阶段、分领域掀起对黑恶犯罪的强大攻势。二是坚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把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作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省公安厅建立了16个厅直单位“挂钩包干”督导机制,实行工作责任捆绑,先后开展了14次“百人大督查”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工作责任一贯到底。三是坚持发动群众、广泛宣传。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充分展示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全省156个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78场次,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7万余篇(条)、报道典型案例140起。

二、聚焦“四场战役”,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一是聚焦线索清仓战。全省公安机关始终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共接收、摸排、核查并办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9万余条。二是聚焦案件清结战。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对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制度,综合运用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成功侦破以孙小果涉黑案为代表的44起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和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打掉了一批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侵蚀基层政权、非法暴力讨债、跨境绑架拘禁和“黄赌毒”“套路贷”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黑恶团伙。三是聚焦逃犯清零战。将追逃工作作为检验专项斗争圆满收官重要衡量标准,共抓获我省黑恶目标逃犯207名(包括91名境外逃犯),并协助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抓获黑恶逃犯270名。四是聚焦黑财清底战。实行涉案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共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147.04亿元,确保涉案资产缴准铲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防止其死灰复燃。

三、深化“三项治理”,全力铲除滋生土壤。一是深入开展边境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重要指示精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先后组织开展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净边”等系列专项行动,严打“枪恐毒赌、诈绑逃私”等涉边跨境违法犯罪,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二是深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先后组织开展扫黄禁赌、“昆仑行动”、城乡结合部治乱等9个专项行动,排查清理了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了一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深化涉信息网络突出问题整治。实行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严打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赌博、卖淫、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打掉涉信息网络黑恶犯罪团伙142个,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精心部署,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英明正确的。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全力巩固提升专项斗争成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杨艾东副厅长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发布新闻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齐金岭: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指示要求,紧扣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狠抓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落实,突出“五个聚焦”、抓实“五个强化”,先后召开70余次专题会、推进会,及时部署研判,制定配套措施,开展4轮“全覆盖式”专项督察督导,全力做到高站位谋划、高标准保障、高质量推进,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云南省司法厅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有6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专项斗争表彰。

一是聚焦“第二战场”,强化宣传发动。突出监所重点,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等为抓手,强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举报人保护和奖励等配套措施,持续加强对在押、在戒、在矫等重点人员的线索摸排,探索形成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循线深挖等线索管理规范化流程,协助办案机关破获了一批危害一方、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三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累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教育5万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万份,摄制视频宣传片及公益广告150余部,利用各级媒体平台播出专项斗争“以案释法”节目1300余期。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省监所单位累计摸排、获取线索1714条,向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560条,自查线索154条。累计兑现行政奖励74人次、经济奖励98人次。

二是聚焦重点人员,强化依法严管。坚持把依法严管涉黑涉恶在押罪犯、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作为日常执法管理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触碰的“红线”,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罪犯及戒毒人员重点执法环节专项大排查。大力推进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标准化建设应用,强化案件承办人、提级审核等制度执行,确保做到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实体条件,从严落实分散收押、分开关押、分析研判、分级处遇等日常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出现执法管理“宽松软”现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监狱累计收押罪犯7138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累计开展9轮“拉网式”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清理排查,摸排10万余人次,给予警告8533人次,收监执行1659人。同时,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心理矫治、社会帮扶等措施,创新应用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手段,切实强化攻心治本,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场所安全稳定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三是聚焦基层治理,强化综合整治。一方面,认真履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行业管理主体责任。以修订完善行业规范、排查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投诉处理为抓手,扎实开展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司法鉴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全省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认真履行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等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同步启动开展为期三年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助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合力提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7%以上。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支持配合有关单位,依法从严查处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等涉案人员,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或有关问题的党员、干部7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人,给予党纪处分42人、政务处分32人(含双重处分24人),对2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谈话提醒等处理。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和监督管理从严,通过抓紧抓实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等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整顿执法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细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点执法环节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健全。

五是聚焦长效常治,强化建章立制。研究建立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类罪犯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遣返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40余项长效性制度,并汇编《云南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制度选编》等工作手册10册300余万字。同时,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单位沟通联系,在重点人群管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建立了联席会议、快速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

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中,我们顺利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也探索积累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做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辟监所“第二战场”、强化涉黑涉恶罪犯教育改造、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强大声势、开展“全覆盖”式专项督导等做法,受到司法部等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相关工作做法经验10余次被上级以专报形式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建机制、强措施、抓落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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