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5-12 15: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5月12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深学促实干,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省消防救援总队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忧心事。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消防救援总队介绍相关的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王星先生;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马锐先生;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主任赵映琦先生。

参加我们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王星先生发布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相关情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王星发布新闻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王星: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向长期关心关注、积极宣传支持消防救援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坚决响应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党委的号召,自觉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砥砺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践行“铁心向党、铁血为民”的庄严承诺。近期,总队党委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广大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忧心事,决定投入2500万元、采取16项措施,为全省人民群众办8件实事。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8件实事的具体内容:

第一件实事,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消防守护”行动。一是抽调80名干部、分2批进驻全省27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消防工作定点帮扶;二是投入2065万元专项经费,为全省27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购置配发23辆消防车、210套防护装备、315件(套)灭火救援器材。

2020年,为积极融入全省脱贫攻坚大局,总队部署实施了助力怒江脱贫攻坚“消防守护”计划,先后投入560余万元、抽调80名业务骨干奔赴怒江开展消防扶贫工作。2020年,怒江州农村地区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同比下降16.7%、75%、100%,83个安置点和237个百户村寨实现了“零火灾”,10万群众无一人因火灾致贫返贫,为云南顺利脱贫特别是怒江州脱贫摘帽提供了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总队“助力怒江脱贫攻坚消防服务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之年,为助力乡村振兴,总队决定:将农村消防工作的“怒江模式”向全省延伸,部署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消防守护”行动,再次抽调80名业务骨干、分2批对全省27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集中帮扶。同时,投入2065万元专项经费,为全国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会泽新城消防站购置配发42米云梯消防车和重型水罐消防车各1辆,为21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每个县打造1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共配发21辆轻型水罐消防车、210套防护装备和315件(套)手抬机动泵、无齿锯等各类灭火救援器材。计划在年底前,全面开展“消防力量进点、消防装备进镇、消防培训进队、消防宣传进户”工作,完成“消防安全保底工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消防力量。

第二件实事,实施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四项举措”。一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采取告知承诺的,推行“一网通办”,不采取告知承诺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现场检查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依申请公开消防执法改革前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法律文书信息;三是每周三下午,全省消防救援站对群众开放;四是对首次轻微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免予处罚,需要处罚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对单位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2种审批方式。一是告知承诺制,即单位按要求承诺,消防救援机构审查材料后即许可,随后开展核查;二是单位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在提报并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审批。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总队决定: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单位,可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下载消防网上服务App实行网上申报;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单位,可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提报申请材料,当地消防救援机构5日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公开”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总队决定:将依当事人申请公开消防执法改革前,即2019年4月23日前办理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等相关法律文书信息,便于群众查阅。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防灭火技能,总队决定:在每周三下午,对群众开放全省169个消防救援站,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便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总队决定:在消防行政处罚中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即: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首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重大隐患问题且能及时整改的,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改正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虽不是首次违反,但所属问题轻微,已自检自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视为首次违反,免予处罚;对应当处罚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

第三件实事,健全消防安全帮扶指导机制。一是投入165万元购买消防技术服务,为全省85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风险场所免费提供消防检查评估和指导帮扶;二是组建2支专家培训团队,为消安委成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免费开展“预约式”消防安全培训、技术服务。

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了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模式。当前,由于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缺乏、制度措施不落实等原因,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静态火灾隐患不能消除、动态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此,总队决定:一是投入165万元,组织队伍内部业务骨干和社会专业力量共同组成专家组,年内分阶段赴全省129个县(市、区),对850家重点单位开展集示教、体检于一体的全方位检查,向重点单位提供火灾隐患清单、火灾隐患整改方案、专项培训,指导开展灭火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二是组建2支专家培训团队,采取预约方式,对消安委成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提升行业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培养行业部门、省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其掌握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更好地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四件实事,实施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投入100万元,为全省老旧小区留守老人、失能人员居住场所免费安装1万个火灾探测器、赠送1万具家用灭火器。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正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2019年以来,我省共发生亡人火灾129起,造成159人死亡,其中60岁以上老人60人、失能人员30人。老年人、失能人员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自防自救能力差,加之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薄弱,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此,总队决定:投入100万元,为全省老旧小区留守老人、失能人员居住场所免费安装1万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赠送1万具家用灭火器,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留守老人、失能人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件实事,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专项行动”。在全省组建80支、12.9万名消防志愿者队伍,每月到各街道社区开展上门入户消防志愿服务。

2018年以来,我省平均每年发生火灾约7000起,共造成216人死亡、94人受伤,其中,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占死亡人数的50%以上,未受教育和仅受初等教育的占死亡人数的80%以上。由于年龄原因、行动不便、居住地偏远,他们生前很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为此,总队决定:研发消防志愿者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全省组建80支消防志愿者队伍,共招募12.9万名消防志愿者,每月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将消防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切实打通消防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大力提升未成年人、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件实事,开展“119抗旱救灾先锋行动”。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组建185支抗旱救灾服务保障队,24小时为企业、社区、农村免费运送生活用水,提供应急救助服务。

针对今年云南严峻的旱情形势,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急群众之所急,充分发挥人员、装备等优势,推行“驻点抗旱、前置救灾”工作模式,先后参与抗旱送水106次,累计出动车辆116辆(次)、送水1941吨,及时帮助解决了26000余名群众和3700余头牲畜饮水困难,在全省抗旱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针对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的实际,总队坚持“山火家火一起防”,主动融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5+2”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预警信息在森林火险等级高的地区派出前置力量、驻点守护,先后参与处置了玉溪通海“3·14”、丽江玉龙“4·23”等200多起森林火灾扑救,共出动车辆435辆(次),出动人员2155人(次),坚决打赢了重点目标“守护战”、供水保障“协同战”,充分发挥了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应急救援职能。

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关于抗旱救灾的部署要求,总队决定:组建16支州市级抗旱救灾送水服务队和169支县区保障分队,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及时开展生活水窖注水、重要经济作物种植灌溉等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专职消防队点多面广、机动灵活的优势,不间断保障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群众生活用水;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和辖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建立对口服务机制,实行24小时送水和应急救助服务,全力保春耕、保生产、保民生、保稳定。

第七件实事,优化消防员招录机制。一是开放全省消防救援站,全天候为广大青年报考消防员提供面对面指导服务;二是在网上及时公示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和审查、录用结果;三是取消除报名对象本人亲自到场才能查询以外的各类证明材料。

自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以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分3批招录了1252名新消防员。从报名情况看,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十分踊跃,报名人数与最终录用人数比例达到了12:1,竞争较为激烈。从群众反映的情况看,因招录环节多、时间跨度长,报名对象对报考环节、标准、要求不够熟悉,对审查考核信息掌握不及时,从而影响最终录用。

为进一步优化消防员招录机制,方便广大青年报考消防员,总队决定:一是开放全省169个消防救援站,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实地参观,全天候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服务,现场指导报名对象进行网上报名。二是在报名系统中向报名对象及时反馈资格审核、体能考核、心理测试等6个环节的相关信息,让报名对象及时了解招录进展情况,方便其合理安排职业规划。三是在资格审核、政治审查环节,精减学历、退伍证、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3类证明材料,除需要本人亲自到场才能查阅核实的证明材料外,其余证明材料均由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直接协调对接相关部门查询,切实让报名对象“少跑路”。

第八件实事,实施“云岭火焰蓝助学工程”。一是投入65万元支援丽江市华坪县女子高中和昆明市寻甸县金所乡119希望小学改善教学条件;二是连续3年、每年筹资50万元资助全省100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高中生。

作为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捐资助学一直是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的优良传统。1998年,总队援建了昆明市寻甸县金所乡119希望小学,连续22年开展对口帮扶;今年年初,总队与丽江市华坪县女子高级中学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聘请“时代楷模”张桂梅老师为“荣誉政治教员”,并在女高挂牌设立了“党性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深化帮困助学活动,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总队决定:投入50万元支援华坪女高建设,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投入15万元支援寻甸县金所乡119希望小学建设。同时,总队采取指战员自愿捐款的方式,2021年至2023年,每年筹资50万元,资助100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高中生,帮助他们实现“大学梦”,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委、政府和“云岭火焰蓝”的温暖。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践诺立行,确保16项措施“项项落地见效”、8件实事“件件开花结果”,树立“人民消防爱人民,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发布完毕。请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为消防救援事业摇旗呐喊、加油鼓劲,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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