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9-16 10:00:00   【字体:

宗霞:

感谢王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刚才,省林草局王卫斌副局长在发布中提到云南已划建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362处,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我想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华朝朗副院长进一步系统介绍一下自然保护地在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谢谢!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华朝朗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华朝朗:

感谢您的提问。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重要、作用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了云南的生物多样性,保存了云南最精华的自然遗产。云南地处全球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的结合部,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自然保护地保护了我省最具代表性的热带雨林、季雨林、常绿阔叶林、寒温性针叶林、亚高山灌丛和草甸、高山流石滩、高原湖泊、沼泽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的滇金丝猴、怒江金丝猴、黑长臂猿、亚洲象、绿孔雀、黑颈鹤、华盖木、巧家五针松等物种,生态系统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物种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同时云南大部分雪山、冰川、峡谷、湖泊、喀斯特地质地貌等壮美的自然景观都分布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涵盖了“三江并流”、丹霞地貌、怒江大峡谷、石林、罗平峰林、澄江动物化石群、第四纪冰川等重要自然遗迹。

二是自然保护地有效维护了云南国土生态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在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安全屏障中,云南肩负着“西部高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三大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任务,地处众多国际、国内河流的上游或源头,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在这些区域建立的保护地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和保持水土功能,为中下游提供水资源,减轻洪涝灾害,减少河道泥沙的淤积,保障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构成长江、珠江中下游我国黄金经济带的重要生态屏障,同时对多条国际河流下游国家的生态安全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自然保护地属高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区域,提供了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舒适的环境等优良生态产品。根据2018年完成的云南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报告,云南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每年2129.35亿元,其中,涵养水源623.45亿元、保育土壤384.99亿元、固碳释氧224.28亿元、积累营养物质14.66亿元、净化大气环境81.15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800.82亿元。每公顷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平均为13.02万元,约相当于保护区外森林价值的两倍。

三是自然保护地为云南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生物遗传资源。自然保护地是最为重要的物种遗传资源的原生境保护地,保存了野生天麻、三七、石斛、龙血树、红豆杉、大叶茶、野生菌、野生稻,以及山茶、玉兰、百合、杜鹃花、报春、兰花、绿绒蒿、龙胆云南八大名花等大量的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地内丰富多样的生物遗传资源是基因研究和应用的基础,是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为云茶、云药、云花、云菌、云果等生物资源优势产业的发展奠定了不可或缺、极为重要的基因资源基础,并已经发挥重要作用,潜在价值更是难以估量。

四是自然保护地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自然保护地是重要的自然教育场所。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自然保护地挂牌的科研教育基地有69个,已建宣教场馆93处,面积12.4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累计来访9691万人次。“十三五”期间,自然保护地开展大型宣教活动以及夏令营、冬令营2928次,参加人数131万人次;在中央和省级媒体播放宣教视频628部,时长近2000分钟;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723篇。同时,自然保护地还是云南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撑,在我省持续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中作用独特,全省123个5A和4A景区,接近有80%在自然保护地内,包括大家特别熟悉的玉龙雪山、石林、普达措、腾冲火山热海、九乡、野象谷、泸沽湖等。全省有98处保护地开展了旅游活动,约占27%,2019年,全省依托各类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园区共接待游客735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5.7亿元,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144.3亿元。因此,可以说保护地除了生态效益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也极为显著。

请大家继续关注自然保护地事业。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记者:

“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一个重要目标。请问省林草局张一群副处长,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未来全省自然保护地设置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张一群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 张一群: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未来云南自然保护地设置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从类型来看,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地类型多达10余种、管理政策繁杂,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不清晰的问题,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将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大类。同时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逻辑关系,对3类自然保护地做出各自明确的目标定位。

二是从级别来看,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地管理层级多达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级4级,其中,州、县两级保护地与省级保护地适用同样的管理要求但实际管理较为松散的现状,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将按国家级、省级两级设立,以达到减少管理层级、强化省级层面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

三是从管控分区来看,针对目前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方式及管理政策多样,比如风景名胜区分为两个区、自然保护区分为三个区、森林公园分为四个区、地质公园分为五个区,存在不利于管理者掌握、公众认知的问题,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在管控分区上统一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两区,两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四是从空间布局来看,一方面通过对重要生态系统分布区、重要保护物种分布区、重要生物迁徙廊道、原始林分布区、海拔3600米以上区域五个地理空间的调查分析,将其中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的保护空缺区域布局进自然保护地体系,从省级层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另一方面,遵循“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少新的不必要的矛盾冲突”的原则,对单个自然保护地的范围边界和管控分区进行了合理优化,实现边界清晰,区划合理。

我就从以上这四个方面进行介绍,谢谢!

 

 云南网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网记者:

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想请曹永恒督察专员谈下,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将开展哪些工作。谢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 曹永恒:

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对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管护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但仍有个别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新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林草局等部门,进一步抓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中的重要地位,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队伍,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评估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和野外核查功能,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将自然保护地监管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严格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四是构建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与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完善我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

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记者:

省生态环境厅是自然保护地监管部门,我想请曹永恒督察专员系统介绍云南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管理?谢谢!

曹永恒: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我介绍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的一些打算,下面,我介绍一下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所作出的工作。

2018年机构改革前,原省环境保护厅作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和《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出台,协调推进环保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建设和发展。

2018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2017年,会同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8年范围扩大至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实现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全覆盖。我们通过移交线索、州县(排查)自查、省级抽查和国家巡查等方式,紧盯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重点问题,督促各地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采石采砂、工矿、水电、旅游等违法违规活动得到整改,为开发让路,违规调整、撤销自然保护区的典型问题被通报和追责、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核查。作为自然保护地监管的重要手段,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通过卫星遥感监测、解译判读、现场核实、无人机辅助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地内建设行为。截至2021年8月,整改完成率达到98%。

三是努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建立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实现监测核查数据实时下发、现场上传,核查情况和整改效果动态追踪、实时统计,使用范围实现省、州、县、管护机构四级覆盖,横向联动。开展无人机野外核查800余点位,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切实减轻基层监测核查负担。连续2年开展覆盖全省的自然保护地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各级监管能力。制定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核查问题类型界定及处理建议》,杜绝问题排查整改“一刀切”,指导各地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实行“一个保护地一套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

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围绕保护区管理基础、管理措施、管理保障、管理成效及负面影响等内容,配合国家完成2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高黎贡山、西双版纳等7个保护区评估结果为“优”,其余13个为“良”,1个为“中”,对评估靠后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门开展了督促整改。

五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中,明确要求建设项目优先避让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因受自然条件限制,确须穿(跨)越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严格论证审批,并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六是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各类问题整改。会同林草、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等涉及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配合开展长江禁渔禁捕、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专项工作。

谢谢大家!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踊跃的提问,也感谢三位领导和专家全面的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正如王卫斌副局长在发布词里所说,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所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今天的发布会各位领导和专家全面介绍了云南全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希望记者朋友要充分地宣传好、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向全社会宣传我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为我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营造良好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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