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9-18 16: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9月18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欢迎参加“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林草局在开展林长制试点,广泛学习考察、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和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坚持国家要求和云南特色相结合,起草了我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于9月9日正式印发实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林草局主要领导和我省林长制试点县市代表,对我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留常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总工程师李承胜先生;

中共红河州弥勒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健先生。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万勇先生对《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进行发布。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发布新闻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万勇: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林草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林草资源保护的关心关注,对云南林草事业改革发展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19年新修订的《森林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明确提出要“推行林长制”。2020年11月,中央深改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12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省林草局牵头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全力推动林长制工作。期间,我们在新平、弥勒、西盟等10个县区开展了试点,在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考察、调研座谈、意见征求、协商讨论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多轮论证修改和专家评审,经省政府常务会和省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9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二、《实施意见》出台意义

林长制是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构建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省、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草)长,聚焦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对于守护云南丰富的林草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为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指明了工作方向、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加强林草生态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林草资源保护合力,推动构建云南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建立考核监督体系和强化工作保障等五个部分内容。《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省级林长名单,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我省总林长。

(一)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年及中长期工作目标,即: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5级林长体系;到2025年,全面建立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7%,森林蓄积量达2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000亿元,林草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林草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二)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快林草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三)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一是成立林长制领导机构。明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成立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五级林长体系。明确全省设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五级林长。其中,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四级均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总林长;村级林长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明确了各级林长的职责和责任区划分原则,实现对林草资源的网格化管理。三是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省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草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四是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建立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察、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林长制落地落实。

(四)建立考核监督体系。一是建立三级督察体系。明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设立总督察和副总督察,负责协助同级总林长对林长制落实情况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导。二是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负责对下级党委、政府落实林长制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分类、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林长及党委、政府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建立社会参与监督体系。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设置林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定期公布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适时公开林长制落实情况,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工作保障。明确了建立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统筹各级财政林草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强化法制保障等措施,保障林长制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全面推行林长制意义重大,真诚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大对林长制的宣传,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助力全面推行林长制,更好凝聚全社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识,为我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营造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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