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线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10-29 16:00:00   【字体:

宗霞:

谢谢高志学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请媒体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农村危房改造保障的对象有哪些?“政府救助平台”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方面有哪些内容?请介绍一下,谢谢!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赵志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 赵志勇:

谢谢中国日报的记者,这个问题我来解答。

第一,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中由住建厅负责的“你有住房困难吗”的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有以下四类情况: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

二是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是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农户。

四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对于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农户,不得再叠加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第二,在我省开发的“政府救助平台”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方面,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期间,当农村低收入群体出现住房安全问题时,可进入“政府救助平台”提出申请。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服务的流程。首先,由低收入群众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等信息后,提交申请单。经县级民政、乡村振兴局确定为低收入群体的农户提交的申请单将由县(市、区)住建局进行受理并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的,由乡镇(街道)组织民主评议进一步核实,最终经县级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危房实施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改造完成后由县级住建部门进行验收。

三是全力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原则上对农村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只要住房属于C、D级危房的,均可纳入改造范围。对于危房户和无房户无改造意愿、愿意或已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如投亲靠友、租住安全房等),可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但原有危房不能再用于居住。

谢谢!

  

云岭先锋杂志社记者:

 

请问省水利厅领导,如果群众在“政府救助平台”上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经过县、乡两级办理后,有些群众仍然不满意的,作为水利部门应该怎么去解决? 谢谢!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嵩: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发展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供水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各级水利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政府救助平台”上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于经过县、乡两级办理后有些群众仍然不满意,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对于水利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积极推动解决:

一是及时核实问题分析原因。组织县级水利(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第一时间联系反映人了解不满意的原因,或者实地检查乡镇对问题的核查办理情况。省、州市水利部门亦会根据情况实地调查核实。

二是对标政策分类推动问题解决。对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等规定,反映问题属实的,将由县级水利(水务)部门牵头会同乡镇一级对问题进行整改。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和可行性整改方案并及时反馈反映人。

三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如反映的问题与《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等政策规定不相符合的,积极主动与反映人沟通交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及评价标准等政策宣传,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四是积极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群众参与度。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在规划、前期工作、建设等过程中,主动征求群众建设、管理农村供水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

五是强化行业履职监督确保履职尽责。省、州(市)水利部门加大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派出工作组,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定期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筛选、分析、研判,并将此类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范围进行实地抽查、核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通报。不重视、措施不力、办理效果不好甚至弄虚作假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是积极推动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新阶段群众对供水保障不断提升的新需求,积极实施好云南省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全力提升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切实促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以此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回答完毕,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请问省水利厅领导,在“政府救助平台”饮水安全有哪些内容?是如何办理的?谢谢!

高嵩: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第一,关于“政府救助平台”饮水安全的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模块作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中的一个子模块,主要是及时发现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需要进行政府救助的问题主要涉及6个方面。

一是关于停水问题。我省的标准是每年停水不超过36天。如果没有通知而停水超过3天,即可申请政府救助。干旱季节当地采取了分时段供水措施的除外。

二是关于水量不足问题。正常来说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公斤。全省129个县(市、区)中,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以此作为问题反映的标准。其中,对于多年平均降水量较低(800毫米以下)的18个县(市、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若低于20公斤,就可以通过救助平台APP如实反映问题。这18个县(市、区)分布在6个州(市),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东川区;昭通市昭阳区、永善县、彝良县;曲靖市会泽县;楚雄州姚安县、元谋县;红河州开远市、建水县;大理州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

三是关于用水不方便问题。若出现取水水平距离超过800米、垂直距离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即可申请政府救助。

四是关于饮用水浑浊问题。饮用水因降雨等原因临时性浑浊,属于正常现象。如果饮用水长时间浑浊,发现肉眼可见杂质,可申请政府救助。

五是关于饮用水有异味问题。有的饮用水在净化过程中,会因为投放消毒剂而产生少量异味,这属于正常现象。但是,若饮用水出现除了消毒剂以外的其他异味,即可申请政府救助。

六是关于其他问题。这里的所列的“其他”问题,仅限于除了上述5个方面以外的其他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拟反映问题与农村饮水安全无关,请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第二,关于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流程:

当群众申请饮水安全困难事项后,系统自动推送到县级水利(水务)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针对问题做出是否接单,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注明拒绝受理理由后推送给申请人;若属于受理范围,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受理,并向乡镇水利(水务)部门派单。乡镇接单后,需要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问题发生地进行现场核实,看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若不属实,直接向县级提交反馈意见,最终推送给申请人。若问题属实,乡镇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若存在的问题因需要采取较大工程措施才能解决,工作人员会将解决措施推送给反映问题群众,并在线下继续推进工作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回答完毕,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提最后一个问题。

  

云南日报记者:

控辍保学是巩固脱贫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问省教育厅张春骅副厅长,如何利用“政府救助平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控辍保学“四步法”具体实施步骤有哪些?能否为大家作个简要介绍?谢谢!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张春骅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春骅:

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是控辍保学工作全程在线办理系统,包括群众端反映、县区受理、学校核证、确认劝返主体、乡镇(街道)政府劝返、返校确认、办结等7个环节。

为及时发现并劝返辍学学生,省“政府救助平台”通过“群众端”的群众举手、班主任反映两种方式来找到辍学学生;通过“政府端”的多部门联动、“四步法”劝返来解决辍学学生劝返难题。

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和群众为群众端反映主体,反映连续3天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学生情况。要求每个班主任在日常考勤情况的基础上,对连续3天无理由未到校学生第一时间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反映。

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控辍保学人员为政府端责任主体。对群众端反映的未到校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八劝十不劝”进行分类标识,乡镇(街道)政府按照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牵头组织开展劝返,并将劝返学生送至学校复学。

“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工作充分体现了政府、教育“双线”协同和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压实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

省教育厅将用好“政府救助平台”,强化“互联网+控辍保学”管理工作,持续常态化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017年,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对没有依法履行送孩子上学接受义务教育的8名学生家长提起诉讼并公开审理,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作为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被评为2017年“十大宪法事例”之一。在兰坪县探索依法控辍保学的经验基础上,云南省教育厅将其探索成果制度化,于 2018年3月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完善了依法控辍保学基本程序,明确具体要求,形成了“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保学四个步骤,依法督促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违法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各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将这四个步骤形象地称为依法控辍“四步法”。“四步法”作为有效的法律手段,在控辍保学中发挥了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是我省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经验,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以上是我的回答,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省控辍保学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

宗霞:

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非常感谢记者朋友踊跃的提问。问题非常具体,涉及方方面面,发布会结束后如果记者朋友还有需要,可以进一步采访相关部门。

各位记者朋友,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上线运行是我省的一件大事和喜事,创造性建设的“一平台三机制”将推动群众无阻力、无障碍申请,将推动基层转观念、转作风,全面重构政府部门的服务流程,将推动更精准、更高效的监测与帮扶,提高惠民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打通精准监测扶贫的“最后一公里”。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十分重要,意义非常重大,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发挥各自媒体优势,宣传好、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全面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加大对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有力地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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