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3-01 10:00:00   【字体:

宗霞:

谢谢刘绍鸿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对乱停乱放和违规收费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请问,公安交管部门接下来将开展哪些工作来达到这个目标?谢谢。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黎晓波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 黎晓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当前,全国各地停车设施发展速度普遍滞后于城市汽车增长速度,城市“停车难”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全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改进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法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配合推动全省城市停车设施科学发展,有效规范停车管理,有力维护交通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突出从严整治。坚持“严管、严处、严防、严治”并举,紧盯城市主干道、流量大支次道路、商业中心区、地铁出入口、学校、医院周边等停车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道路,把违法停车纳入常态化整治重点,不断改善动静态交通环境。

二是强化分类管理。按照“分类别管理、分层级处罚”的原则,对城区重点区域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交通影响不大的次干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教育警告;对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公共厕所周边等涉及民生服务的路段,推行“限时停车”“错峰停车”等举措,进一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对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采取拖移机动车等方式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查处城市违法停车管理规范流程,合理设置、规范使用、严格审批城市违法停车抓拍设备,依法规范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四是挖掘内在潜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节假日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及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以缓解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在有条件的医院、小区门口设置出租车限时停车专用车位,方便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就近上下车;在公共厕所附近设置限时停车位,为出租车驾驶人、快递员等特殊群体临时停车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共治,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工作,全面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人民网记者:

我的问题想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答。《实施意见》指出,要编制云南停车设施建设指南,请介绍一下这个建设指南的有关情况,谢谢。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汪巡: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了切实推动云南省停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构建云南省多层次标准体系。在2021年7月适时制定《云南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作为云南省各城市制定地方性标准规范的指导性文件。

《建设指南》编制依据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标准,认真调查研究,探索具有技术先进性的新设备或新技术,总结实践经验和案例,2021年11月,经过多方论证、审查、多部门意见征询,预计2022年3月上旬可正式发布。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建设指南》的相关内容。

《建设指南》为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城市交通的新战略、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城市治理的新要求”。重点围绕“坚持科学规划、集约挖潜,坚持改革创新、支撑保证,坚持智能共享、多元拓展”的目标,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等四个方面提出指导内容。科学规范云南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工程建设水平,完善停车设计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推进停车装备技术水平进步,推广停车信息管理和智能停车服务。

在规划引导方面,《建设指南》提出了城市停车设施普查方法技术手段、停车需求预测方法、城市停车供给策略、重点区域停车治理方法等内容,对于编制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供需动态评价制度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在工程建设方面,《建设指南》结合新规范、新标准、新技术梳理了停车场、停车库、机械式停车库、路内停车泊位等技术要点,推广重点区域挖潜增建停车设施、功能提升技术措施,通过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持续提升停车设施的创新发展能力。

在运营管理方面,《建设指南》提出了数字化技术、智能化技术运用手段和各类运用场景,通过积极推进停车资源错峰共享利用、完善停车资源的使用管理、加强数字赋能科学引导、拓展信息平台服务功能等手段,提高既有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提高停车经营服务水平,盘活停车设施存量。

此外,《建设指南》还提供了国内外以及云南省的部分优秀实践案例。针对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和商业区等在特定时段停车难问题提出工作举措,对于指导各城市停车难综合治理民心工程实施建设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云南交通部门的领导。请问,在推动ETC智慧停车方面做了哪些相关工作?谢谢。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德芳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马德芳:

感谢记者对这个工作的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加快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停车场景应用,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特别是昆明市的智慧停车项目列入了2021年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项目,结合我省数字交通发展实际,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ETC在交通场站的应用。重点推进昆明机场、高铁南站2个交通枢纽场站的停车场试点ETC无感支付,并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用户在线可查看停车场的相关信息点位、查看实时车位数据、离场时无感支付快速通行,实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场ETC支付首个全省非高速公路ETC支付场景拓展运用。同时,积极指导省内相关城市研究申报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二是着力拓展ETC应用场景。昆明市、楚雄州、红河州、丽江市等医院、商超、景区的23家应用了ETC停车场服务,云大医院、延安医院等已经实现ETC不停车支付停车费。截至2022年2月,昆明市内有20多家停车场正在进行ETC停车场对接调试。“出得了高速、进得了商圈”的场景正在逐步形成。

三是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服务。通过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板块”建设,接入昆明、大理、丽江等州市停车场数据(包含地理位置信息、停车场基础介绍等),累计服务168602次无感支付停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利的交通出行信息化服务。谢谢大家!

 

云南网记者:

请问,我省的公共财政对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有哪些支持引导措施?谢谢。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晓静:

感谢云南网记者朋友的提问。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明显,具有较为稳定的预期收益,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强烈,公共财政主要立足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配合主管部门拓宽投资模式,畅通筹资渠道,帮助城市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不断增强现代城市综合竞争实力。

一是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明确市政工程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是市政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且具有典型的“使用者付费”特征,符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的条件。各城市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拟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的城市停车设施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省财政厅将积极予以政策指导。

二是支持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城市停车场属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之一,且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114.12亿元,累计支持全省97个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改善城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通过专项债券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城市停车设施项目,指导帮助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标专项债券发行条件和有关储备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城市停车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国家给我省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积极给予支持。同时,督促各地加快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使用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了这两个特殊渠道的相关内容。借此机会感谢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帮助,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现在提最后一个问题。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为了落实《实施意见》,有效缓解停车用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吴先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 吴先勇:

谢谢云南日报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加快补充城市停车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结合职能职责,将从空间保障、土地要素保障、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集中发力,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切实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第一,加强规划引领,为城市停车设施提供空间保障

一是目前,全省正在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停车资源配置,衔接好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二是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加快研究制定《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该技术导则将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全省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落实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控制性要求。比如:全省正在实施的城市更新行动,将依据《实施意见》,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等方式,通过综合整治释放有效空间,因地制宜积极拓展停车设施。三是完善配套技术标准。加快制定《云南省生态化停车场规划设计技术导则》,有序引导云南省城市及乡村停车场建设向生态化发展,确保停车场在满足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在提高绿化率、提高滞尘量、减少噪声、净化空气、改善气候环境、增加需水量等方面为城市和乡村带来较大的生态效益,为云南打造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示范省贡献力量。

第二,加强停车用地政策支持,为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一是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二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三是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中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的政策支持力度,对节地效果明显、有推广价值的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在划拨和出让土地时,可将节地模式、节地技术作为供地条件,写入供地方案,合理评估出让底价,在供地计划、供地方式、供地价格、开发利用等方面体现政策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

第三,加强不动产权登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利

具备独立产权的停车设施,其权利人可依法向停车设施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登记发证工作。谢谢!

宗霞: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台上各位发布人给大家作出专业全面的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是解决“停车难”“停车贵”等城市病的必然要求,也是最美丽省份建设中提升城市美的有力抓手,对破除城市发展瓶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印发的《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聚焦了我省城市停车设施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发展,为我省的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希望在座的各位朋友要宣传好、解读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并持续宣传报道好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所取得的成效,持续地营造良好的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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