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3-29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3月2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题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题新闻发布会,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发布会的第六场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更高质量的公安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公安厅推出优化营商环境20条便民利企措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题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余其能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书记陆永昌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李飞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党委书记张尧贵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王晓霞女士。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8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观看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片。

宗霞: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先生通报全省公安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成效,并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郭品: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2021年以来,云南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稳边境、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有力服务保障“六保”“六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我们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力度,2021年,全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达95.86%,执法满意率达95.92%,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取得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社会条件;我们深入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加快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2万多民警辅警“镇守边关、视死如归”奋战在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第一线,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41个,完成率99.28%。建设运用“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链条记录、全流程监督,健全执法办案终身负责、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以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扎实推进“情指勤督舆”警务机制改革,整合资源手段做好研判预警、稳控处置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91万起,化解率达95%。开展4轮经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参与稳妥处置涉众型敏感案件,有力维护经济安全;我们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20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落实,建成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的204个“公安自助办证点”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开通“网上户籍室”,累计办结网上户籍业务24306件,结合疫情防控,采取网上预约、线上申请等方式为23万余名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充分运用“12123”APP等途径减少企业群众提供材料1280万余份,节约办事成本10亿余元。实行检车、驾驶证考试异地通办,让近百万群众获益。推广因私出入境证件免费照相、快递服务,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国人出入境服务管理,提供外籍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助力一流营商环境。

去年一年,全省公安机关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做了一些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我们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省公安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作风革命为动力,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王宁书记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要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幅提升办事效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5方面要求,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三大环境”为重点,今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注入公安动力。下面,我就20条措施作一个总体介绍。

一、聚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6项措施,一是加强社会面管控。以重大会议活动安保维稳为主线,健全治安巡逻防控、联勤联动、快速反应等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二是严打跨境违法犯罪。提升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运用效能,纵深推进打击整治“赌毒枪恐”“骗绑逃私”及偷越国(边)境等突出违法犯罪,以边境安全稳定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三是严打侵权假冒犯罪。紧盯企业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依法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犯罪,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生产经营秩序;四是深化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持续推进“5.10”“断卡”“断流”专项行动,以定量方式明确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经济损失数同比下降,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两降两升”目标,强化防骗反诈宣传,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五是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严打黑恶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涉企黑恶案件实行提级办理,落实“一案三查”;六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修订完善省公安厅与省工商联《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宣传走访,“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二、聚焦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出4项措施,一是严格涉企刑事案件规范执法。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禁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及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严格属地统筹、分级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对企业的安全检查频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同时间、不同警种反复检查、交叉检查等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影响;四是建立对企业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未安装技防系统、未设置治安防范设施等违规情形,企业没有主观故意、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的,采取提醒督促等方式,依法免于处罚。

三、聚焦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提出8项措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加快公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公安业务范畴的证明材料、办理时限持续压减,网办率、全程网办率持续提升;二是全面开放人才、就业落户政策。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畅通落户渠道,对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及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实先落户后择业政策;三是推进户籍办理便利化。推行“容缺受理”、特殊困难群众上门办证、扶贫搬迁安置点“异地代收代办”等服务,方便快捷为企业经营者和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四是优化交通服务管理。年内设立规范车驾管社会服务站600个,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查询,预计增加150个交管邮政代办服务网点;五是加强企业印章管理服务。免费向所有企业发放电子印章,将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时间压至半个工作日;六是加强企业网络安全监管。对重要网络系统和数据企业加强指导服务,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七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典当业特种行业、保安培训等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等措施简化优化审批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八是强化保安行业服务水平。加快云南智慧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保安服务许可申请证明材料、办理时限压减60%。

四、聚焦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出2条措施,一是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落实5类13项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8类8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互联网+监管”数据对接,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二是强化服务内部监督。全方位畅通公安机关涉企举报投诉渠道,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系统,“一单一评、一件一评”,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监督,打造公安机关服务营商环境良好形象。

我作的总体介绍就到这里。接下来,还有经侦、治安、交警、环食药侦、法制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发布具体事项。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对云南公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全方位、多角度关注报道全省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进展成效,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郭品主任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余其能先生就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严格涉企经济犯罪刑事执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等进行解读。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余其能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余其能: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公众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这里,我很乐意就相关的一些措施进行解读,通过媒体传递公众知晓。下面,我就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严格涉企经济犯罪刑事执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等三个方面进行相应解读。

首先,我先说明一下,公安经侦部门是干什么的?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安内部职责分工,经侦部门主要负责:打击和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下面,我就第六条,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作个说明。(一)建机制的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搭建警企联系协作、健全双向服务、法治宣传、走访调研、解决问题、安全管理、监督评议的沟通渠道,特别是推动涉企问题的解决,助力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机制建立以来发挥了哪些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和工商联去年已经全部建立了机制,并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进企业等主题活动,推动“宪法在你身边”法治宣传,通报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情况,回答企业关心的问题,推动涉企问题解决,组织开展“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等活动,深受企业好评,大家认为公安机关既依法办事,又体现执法的柔性和温度,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三)为什么要开展打防经济犯罪“5.15”宣传活动?“5.15”是公安部确定的法治宣传活动日,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守好你的钱袋子”等。到今年已经是第13个宣传日,主要是向社会宣传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经济诈骗手段方法,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果,提升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能力,比如:提醒普通群众不要参与非法集资、传销、打着各种旗号的吸收公众存款、新型网络借贷集资诈骗,让广大群众不要轻易上当受骗。今年,我们还将如期开展,届时欢迎媒体记者参加。

其次,严格规范涉企经济犯罪刑事执法。经济案件往往与经济纠纷、民事和刑事交织在一块,因此我们强调,要依法严格规范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这里,就出台措施作相应解读。(一)经济犯罪的概念如何把握?经济犯罪就是与经济有关的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挪用公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信用卡诈骗、抽逃注册资金、非法经营、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等等。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主要有经济合同纠纷、经济侵权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属民事案件范畴,一般由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受理,两者执法主体不同。(二)为什么要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强调这个问题的目的,在于依法精准执法,经济纠纷走正常的民事渠道,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要及时依法受理,办案过程中要严格区分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还是违规行为?不能简单机械执法,防止伤害企业职工利益,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特别强调要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禁选择性执法和逐利性执法,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历来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高度重视,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另外一方面,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及时组织办理,防止形成长期挂案影响企业发展,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以实际效果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措施,侦查措施主要有十种。这里重点解读查封、扣押、冻结的适用问题。(一)为什么要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是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合法权益,必须是涉案财物才能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而且是针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采取的侦查措施,采取侦查措施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对查封扣押财物严格登记管理,妥善保管封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二)为什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资金冻结措施?这是法律规定给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是为了防止违法行为人转移资金、抽逃资金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其流动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对超出范围的一律不得采取资金冻结措施,不得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资金,冻结资金的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采取冻结措施后及时开展审查核实工作,对与案件无关的账户资金在查明后尽快解除冻结。不得超范围、超金额、超时限冻结,公安机关内部有一套严格的规范和操作程序。对涉企经济案件的冻结措施,原则上依法审慎使用,避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这些工作,都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说到做到、取信于民,不断提升公安经侦部门的服务质量,有力助推企业、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媒体记者朋友们!

宗霞:

谢谢余其能总队长的发布。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书记陆永昌先生就加强社会面管控、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建立对企业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免罚清单、全面放开人才、就业落户政策、推进户籍业务办理轻便化、加强企业印章管理服务、强化保安行业服务水平等措施进行解读。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书记陆永昌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书记 陆永昌: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以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为重点,立足警种职责,切实以更高质量的治安管理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就治安管理部门加强社会面管控、服务企业发展、全面放开人才就业落户、推进户籍业务办理轻便化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作个简要解读:

一、加强社会面管控方面。一是充分发挥治安管理部门特别是派出所点多、面广、触角深优势,及时摸清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和各类矛盾纠纷,强化源头防范和多元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二是科学设立武装处突单元和警务亭,严格落实学校、医院、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定点武装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实现突发情况快速反应、梯次响应、联动处置。三是全面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红袖标”治安志愿者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和实战水平。

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一是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和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加强对不同警种深入同一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统筹,科学调整检查频度 ,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同时间、不同警种交叉检查情况,同时,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没有主观故意、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提醒督促整改后,依法免于处罚。二是全面加强企业印章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云南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治安管理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旅馆业入网费、服务费的同时,向所有企业免费发放。

三、全面放开人才就业落户和推进户籍业务办理轻便化方面。一是对城镇地区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或者职(执)业资格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功勋和荣誉表彰人员(含三等功及以上功勋人员、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含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先落户后择业,将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迁移至就业单位集体户口或者城镇居住地、就业地的社区集体(家庭)户口。二是对乡村地区任聘用期内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入乡创业兴业人员,以及乡村振兴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服务地区所在乡镇的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中回村任职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籍迁移至任职村或者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三是全面实行户籍业务办理延时服务、错时服务,进一步规范证明出具,明确9类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证明的条件、要求和模板,以及不再出具的14类证明;推行户籍业务网上办理,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公安微警务等平台推出“户籍业务网上办”,群众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预审批后,即可到派出所现场办结业务、领取办理结果。同时,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全省城镇地区“零门槛”落户。

四、强化保安行业服务水平方面。一是保安服务许可的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并以当事人信用承诺、公安机关核查等方式,免去申请对象提交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二是设立保安培训单位由审批改为备案,并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进行当场办理。三是开发应用“云南智慧保安服务监管平台”,为申请对象提供网上办理渠道,保安服务许可、备案及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实现全程网办,办理流程全链条监督,办理结果依法公开。

解读完毕,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陆永昌书记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李飞先生就优化交通服务管理工作等措施进行解读。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李飞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 李飞: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我省机动车和驾驶人持续呈高速增长态势,保有量双双突破1650万,分别位居全国第8位和第11位。面对道路交通大发展、大跨越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社会企业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盼,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继推出了6个批次6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特别是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交管服务的新需求,推出了驾驶证行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违法记分、整治逐利执法等18项便民利企措施,累计为群众企业提供服务6485万次,减少证明材料1280万份,节省费用10.36亿元,取得了“群众满意、企业获益、基层减负”的良好效果。

此次发布的《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中,公安交管部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民生需求,推出“优化交通服务管理工作”三项措施:

一是深化“警企”合作,增设250个汽车登记服务站。进一步支持、鼓励全省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检机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设立服务站,代办各类汽车登记业务,实现“四个一站式”办理,即:新车购买、注册登记在汽车销售企业一站式办理,二手车买卖、转让登记在二手车市场一站式办理,货车检验、注册登记在安检机构一站式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在报废回收公司一站式办理。目前,全省已在汽车销售企业设立登记服务站350个,今年将再增设250个,达到600个,基本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

二是深化“警邮”合作,增设150个补换牌证服务点。与中国邮政深度合作,充分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推进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号牌业务,进一步织密覆盖城乡的交管服务网,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目前,全省已有386个邮政网点开办补换牌证业务,今年将再增设150个,每年惠及300万需补换牌证的车主和驾驶人。

三是深化“警银”合作,减少30余万份抵押登记材料。联合银保监部门持续推进“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措施,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信息系统中有留存或备案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通过系统核查机构信息,金融机构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目前,全省49家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信息已实现网上核查比对,每年至少节省金融机构申请材料30余万份。

为确保以上3条措施顺利实施,我们将强化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也欢迎大家给予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适时推出更多便利措施,惠民利企、赋能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李飞政委的发布。下面,进行第六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党委书记张尧贵先生就严打侵权假冒犯罪等措施进行解读。

 

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党委书记张尧贵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党委书记 张尧贵: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

知识产权犯罪直接危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科技进步和社会稳定,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云南省公安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省厅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昆仑”等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专业执法力量迈入新阶段。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省公安厅组建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将原来分散在不同警种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职责整合起来加以强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省16个州市森林公安完成管理体制调整和机构人员转隶,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专业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二、专项侦查打击取得新成效。2021年,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昆仑2021”“剑网2021”等系列专项行动,围绕危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地方支柱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未成年人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及伪劣电缆等建筑材料等侵权假冒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深入排查线索,开展破案攻坚,共破获侵权假冒刑事案件591起,成功破获昆明“4.25”生产销售假药案、西双版纳“5.13”假冒注册商标案、昆明董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汽车配件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08亿元。

三、协同推动治理实现新突破。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有关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食品药品等领域行刑衔接机制,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完善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合作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打击防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服务企业发展推出新举措。深入贯彻公安部《依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进一步建立涉企案件快速侦办机制,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惠民利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座谈交流,主动为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企业维权诉求渠道,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社会共治跃上新台阶。2021年以来,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情况。协调新闻媒体,常态化开展执法宣传,以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7.1万余份,接受企业群众法律咨询7000余次,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对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领域假冒伪劣犯罪,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我们的工作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形成警民携手、共同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张尧贵书记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七项议程,请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王晓霞女士发布全省公安机关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王晓霞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 王晓霞: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

下面,我从6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云南省公安机关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涉企制度措施,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保障环境。一是不断完善保护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云南省公安厅为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出台了专门的工作实施意见及工作措施,保障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二是持续推出务实高效的涉企服务举措。出台《云南公安机关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措施》《云南省公安厅服务群众企业20条措施》等便民利企措施,不断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严格审查涉及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坚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活动,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对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的法律研究,做实做精系列专项行动的法律保障,坚决清除市场经营领域黑恶势力,全力遏制经济犯罪多发势头。二是严格执法监督。以受立案改革为牵引,持续强化对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受立案环节的监督管理,准确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界限,同时,将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事项纳入整改排查范围,不断纯洁执法队伍。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涉案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把“法制审核关”,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四是强化制度指引。当前已与6部门完成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切实提升了部门间打击合力。

三、深入开展禁止逐利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构建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目前,已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排查、整治整改工作,围绕“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扣、冻”等要求,对2018年以来的全部案件开展“回头看”核查,主动发现整改执法问题,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涉企经营审批效能,积极做好服务保障。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公布办理流程和受理条件,确保同一事项在全省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工作,全省195个事项实现网上可办,51个事项实现“零跑腿”,90个事项实现即到即办,80%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对11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二是拓宽企业群众评价投诉渠道。公安服务窗口和网上审批平台全部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积极接受企业群众的服务评价。设立12389举报投诉电话,对涉及企业群众的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

五、深化部门协作和警企合作,提升法治保障合力。一是深化部门协作,提升治理保护力度。与省工商联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建立防范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等,有效提升治理保护合力。二是深化警企合作,推动企业依法治理进程。组织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为物流寄递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发放《物流及寄递行业禁毒手册》;组织“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六、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帮助企业发现消除问题隐患。一是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代随意检查。科学编制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抽查清单,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提升检查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同时,大幅减轻企业迎检工作负担。二是认真开展检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消除问题隐患。在对13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5家工业大麻加工种植企业开展检查中,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5个。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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