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6-27 10:00:00   【字体: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将于今日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让大家更充分地了解该方案,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招生考试院、省教科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方案》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李炳泽先生;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女士;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院长高翔女士;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杨春城先生;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方贵荣先生。

应邀出席我们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省内各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我们请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李炳泽先生发布新闻。有请!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李炳泽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李炳泽: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省作为第五批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省人民政府于今天印发,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一)改革背景。高考综合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要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步骤,从2014年开始,全国已有四批共21个省市区进行高考综合改革,其中,第一、二批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启动;第三批湖北、重庆等8省市于2018年启动,2021年首批学生已参加新高考;第四批广西、贵州等7省区于2021年启动,2024年首批学生将参加新高考。我省和四川、陕西等8省区作为第五批,与第三、四批的新高考模式是一致的。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今天同时发布方案,全面启动改革。

(二)起草过程。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王宁书记、王予波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考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到上海、浙江、贵州等地考察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宣传改革精神,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委托第三方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对考试模式、赋分方式等进行反复比选论证。2021年12月,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行调研指导,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教育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充分借鉴前四批改革省份的成功经验,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引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普通高等学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有4条,即“坚持公平公正优先价值取向、引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改革实施时间是从2022年也就是今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这就意味着3年后也就是2025年这批学生首次参加新高考。通过改革,2025年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体现公平、全面发展、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有4项:

第一项任务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2022年也就是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也就是计入新高考成绩。为配套改革,我们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会另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官方信息。关于选择性考试,我会在接下来的第三项主要任务中作进一步介绍。

第二项任务是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学习成长经历,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三项任务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实行“3+1+2”新高考模式,与第三、四批改革的贵州、广西、湖北、重庆等15个省市区的模式是一致的。

这项改革从2025年起,也就是今年升入普通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在3年后,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即高考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我们可以把考试科目简称为“3+1+2”,“3”就是语文、数学、外语,“1”就是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2”就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任选2门。

二是成绩构成。新高考6门科目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考生选择1门)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考生选择2门)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成绩。等级转换计分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是招生录取方式。从2025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区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四项任务是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2025年起,每年春季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

《实施方案》的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宣传解读”等4个方面的要求,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在这里,我重点说一下后续的宣传解读工作安排,我们将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教育厅官网官微、云南省招考频道等同步发布配套的政策解读文本和图文解读材料,组织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高中学校校长和师生、教研员等进行全覆盖式新高考政策解读培训和宣传报道,请媒体朋友及时关注。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改革方向。《实施方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了立德树人初心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具体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

二是注重系统设计。坚持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引领,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等进行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着力通过本轮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校人才选拔模式改革。

三是体现育人为本。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教、考、招”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障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

四是坚持科学选才。通过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招生录取机制、实施分类考试,增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同时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各位媒体朋友,高考改革关系千家万户,是“国之大者”,牵动着每一位考生和家长的心。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给予关心支持,共同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谢谢大家!

宗霞:

感谢李炳泽副书记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单位。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我省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1+2”模式。请问新高考改革与现行高考有哪些主要变化?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高翔院长来回答。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院长高翔答记者问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院长高翔:

感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我省此次“3+1+2”模式新高考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高考与现行高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

一是考试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新高考增强了考试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云南省现行高考各科目都属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仍为全国统考;而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的组织形式,改变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为省统考,由省级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组合发生变化,新高考增加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机会。现行高考模式有文科、理科2种固定组合。而新高考“3+1+2”模式将组合模式增加至12种,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专业招生要求进行选择,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是招生录取方式发生变化,新高考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加多元。现行高考的招生录取方式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改革后,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方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更加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

回答完毕,谢谢。

新华网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网记者:

新高考改革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机会。相信很多学生和家长都比较关心选科问题,那么我们省将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帮助、引导学生合理选科?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女士回答。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答记者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杨红琼:

感谢新华网记者对云南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

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将于高二面临选科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引导学生合理选科。

一是制度保障。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陆续开展对学校选科工作的指导,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选科和选课走班的指导制度,建设选课走班所需要的教室和功能室,配备相应课程所需的教师,为学生提供充足的选择性必修课,满足学生选科需求。

二是技术保障。省教育厅通过建设统一的普通高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生涯规划、选科、选课走班、智能分班、课程编排、综合素质评价等技术保障,满足不同学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求,实现平台数据与新高考无缝对接、数据共享,服务好学校、学生、家长。

三是业务保障。分级分层开展对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的生涯规划指导队伍,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学科教学中渗透生涯规划的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理性选择学习科目和层次。

通过以上措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结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在高一学年结束后,根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慎重、自主、理性选定选考科目。

回答完毕,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注意到,在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中,有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就是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能否介绍一下这一制度的有关情况?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方桂荣院长回答。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方贵荣答记者问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方贵荣:

谢谢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的提问。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安排,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下面我就如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向各位做介绍。

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总的说来,通过指标体系完善,能够更加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方法。就是依托云南省普通高中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建立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监督和公示机制。通过学校、班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每学期一个学生形成一份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年形成一个总体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用学生学习过程的典型事实、例证,客观、全面描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潜能特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一方面,中学根据每学期的评价档案信息,分析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优势、潜能与不足,引导学生发挥优势、弥补不足,积极开发潜能,努力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为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时代新人。另一方面由高校制定评价办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进行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高校招生,真正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重要作用。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提最后一个问题。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请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有什么联系和不同?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我们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杨春城回答。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杨春城答记者问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 杨春城:

感谢云南日报记者的提问。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加强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都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去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强调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格式一致,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考试时间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在每年春季进行。

二是评价方式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量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全省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全省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招生则是“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就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接下来,我们将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安排,请媒体朋友及时关注。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每一位发布人认真、细致、全面的解答。

大家都知道,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全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项重大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愿望,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可以说,这是每个考生、每位家长,甚至我们在场的每一位记者朋友都特别关心和关注的改革。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记者发挥自身优势,解读好、宣传好今天发布会的重要内容。刚才在发布过程中,李炳泽书记本着责任和担当,非常认真细致地反复强调改革中的很多重点问题,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一起,为改革的顺利推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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