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04-26 | |
| | 部门名称: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部门简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部门简介: 省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部门设置: 办公室(法规宣教处) 计划财务科技处 组织人事处 质量处 标准化处 计量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云南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 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我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省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 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并负责计划、审批、编号、发布。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对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标准化审查和对名牌产品引进设备、技术改造、科技成果的标准评定。
(五) 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省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开展商品计量监督。
(六) 依法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依法对计量检定和质量检验的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等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管理有关检测机构,负责检测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 组织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省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对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等实行垂直管理。指导挂靠学会、协会工作。
(九) 监督管理全省防伪技术工作。
(十) 承办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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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ynqi.com.cn/jg.htm
E-mail:qb@ynqi.com.cn | |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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