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简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简介:省政府直属机构
部门设置: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 药品市场监督处 药品安全监管处 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处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处 政策法规处 计划财务处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修订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综合监督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贯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修订云南省地方药品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拟定、修订和颁布云南省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领导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六)组织初审评价省内新药、仿制药品、保健品、进口药品、中药保护品种;贯彻国家处方、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不良反应监测、临床试验(验证)、临床药理基地、淘汰药品的审查和临床药理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省药物滥用监测和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七)依法核发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单位制剂、易制毒化学物品许可证;贯彻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临床试验(验证)管理规范。
(八)负责审批省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医疗器械临床试用、临床试验单位进行注册。
(九)监督检定、抽验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医疗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发布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审核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依法查处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其它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药品的行政保护;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
(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属技术监督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干部;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
(十一)负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的注册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药品监督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省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医药产业政策。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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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101
乘车路线:
网址:http://www.yp.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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