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负责人考核制度实施 2004-08-27 | |
| | 省国资委昨与24户省属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杨崇汇牛绍尧等出席
昨日,省国资委与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4户省属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双方就2004年度经营业绩立下“考核状”。
省政协主席、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崇汇,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牛绍尧,副省长、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新华出席签字仪式。
据了解,考核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是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考核结果将作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和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新出台的考核内容,初步建立了事前确定目标、事中进行监控、事后对照评价的全程考核体系,以适应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此次实行的考核制度,按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企业所处行业、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等特点,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杨崇汇在讲话中强调,要以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为契机,全力打好3年深化国企改革攻坚战。我们不但要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同时也要验收、考核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的目标责任。要把完成任务的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考核内容,工作任务不完成不解除责任;要把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体现到考核工作中去。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既要讲政绩、重政绩,以实绩论英雄,又要讲政德、讲政风、讲政责;要通过业绩考核,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领导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全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李新华也在签字仪式上讲了话。
李犁 吴薇
| | | 来源:
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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