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打虚假 树诚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及时制定《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11个部、办、署、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05]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5]59号),及时联系省级11个部、办、厅、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和整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6月2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府信息产业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办、厅、局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信息沟通、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研究并通过了《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讨论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出证审批形式,强化综合管理的力度。
三、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6月3日,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要提高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二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与各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各州、市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联合行动方案;三是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行动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法制、公平交易、市场管理、消保和工商所的力量,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四、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有效制止虚假违法广告
1、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形式,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目前医疗、药品等广告的审批证明过于格式化,违法严重的情况,积极推出新举措,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形式,并在6月2日召开的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药品广告的出证审批工作:一是从2005年6月15日起,审批的广告应是待发布的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的样稿(样带);6月15日前已审批的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原已审批的内容发布,发布至期满失效。二是对已审批的医疗、药品广告,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电子政务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查询。三是对违反法律法规发布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的审批申请。
省卫生厅通过整合内部力量,把医疗广告样稿(样带)审批的工作,交由其下属的卫生监督所负责。同时建立医疗专家审核制度,根据医疗广告中涉及的诊疗方法和诊疗项目,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核,保证出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省卫生厅还把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换证挂钩,对超出审批范围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予换证。
2、定期召开监管情况通报会,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针对昆明市场上媒介多、广告发布量大、违法广告集中在几个主要媒体的情况,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广告发布量及违法量的高低,确定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个报媒作为监测和规范的重点,实行零距离监管,要求春城晚报等四个媒体及其主要代理公司每周四下午必须参加由省工商局召开的省、市部分平面媒体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对四个媒体一周的广告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其中重点通报严重违法广告及其违法表现,并对这些违法广告进行查处。通报会由专人作会议纪要,要求参会媒体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后严格按照会议纪要配合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分别进行纠正、停止发布或接受处罚。会上还作出审查提示,提示下周广告监测重点,要求各媒体针对广告监测重点,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自5月26日以来,已经召开了四次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共通报了48种严重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并对查出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责令纠正67条次,责令停止发布28条次,简易处罚39件,立案查处9件,及时、有效地制止了虚假违法广告。通报会召开后,媒体普遍反映很好,对省、市、区三级工商局统一处罚尺度和处罚标准表示赞同,并表示严格遵纪守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支持和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共同把广告市场规范好。
3、加强舆论宣传,在省属主要媒体上强势发布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的要求,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贯彻加强舆论宣传,在省属主要媒体上集中时间、强势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并针对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纠自查。《通告》发布的媒介、发布时间及次数分别为:《云南日报》6月10日9版,6月14日9版共发布两次;云南电视台一至六频道6月10日共发布12次;云南人民广播电台6月8日新闻广播发布2次,6月9日新闻频率和经济生活频率共发布4次,6月9日香格里拉之声共发布8次。《通告》发布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广大人民群众情绪高涨,积极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纷纷向各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虚假违法广告,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在社会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也积极行动起来,纷纷表示要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积极进行整改,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4、建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
对违法广告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排查,并由省工商局联合10个部门根据广告监测、检查结果对违法严重的广告进行公告,提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加强识别。7月初已在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多次发布《关于查处违法广告的联合公告》(2005年第1号),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医疗器械广告20种。对这些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已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强日常监测和检查,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二季度,云南省在已开展“打虚假 树诚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联合11个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整治重点和要求,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化妆品、美容服务”五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新闻形式、形象证明、治疗作用、夸大宣传、几种疾病、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六种虚假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明确,打击力度大,初见成效。
四至六月份全省继续加强日常监测,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省共监测和检查广告133600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4147条次,违法率为3.10%。其中,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广告3236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215条次,违法率为6.64%;监测和检查药品广告6176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21条次,违法率为10.06%;监测和检查医疗广告10081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2883条次,违法率为28.60%;监测和检查化妆品广告96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36条次,违法率为3.72%;监测和检查美容广告45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5条次,违法率为1.09%。对违法广告,限期整改3581条次,责令停止发布75条次,立案和简易处罚515件,罚没金额共计45.16万元。
六、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下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的艰巨,我们将紧紧围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这个中心任务,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整治措施和方法,全面履行好广告监管职能。
1、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树立社会化管理的理念。把广告职能监管与社会监管统一起来。加强与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根据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执法力量,联合检查,适时发布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并根据整治情况制定联合整治工作措施。例如:把工商部门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工作与药监部门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市场工作统一起来,把工商部门整治医疗广告与卫生行政部门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经营行为统一起来。通过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
2、进一步规范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的机制。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广告执法案件协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云南实际,建立云南广告监测中心,强化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不断创新广告监管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推进建立广告长效监管的机制。
3、加强培训,完善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加大广告审查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不断提高培训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水平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同时,将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对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抽查,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广告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4、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指导行业加强自律。乘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东风,促进广告行业树立“诚信广告,从我做起”的意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通过组织媒体广告设计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告设计、制作水平,引导广告行业向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5、继续组织开展公益广告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积极引导广告行业围绕党的宣传中心思想开展“思想道德”、“社会诚信”等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推进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目前已征集到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作品198件),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道德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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