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750元助退伍兵就业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起我省退役士兵培训补助标准将实现城乡统一,省财政今年将统一按人均750元的标准,将培训补助金拨付到县(市、区)安置部门。
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表明,我省每年接收的1万余名退役士兵中,约有2/3为农村籍退役士兵。他们大多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基本上没有土地可供耕种,退伍后只能外出务工。而当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给退役士兵的岗位也越来越少,许多城镇退役士兵同样要自谋职业。因此,对城乡退役士兵进行职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技能参与职场竞争并实现就业,已成为迫切需要。
据了解,我省于2004年成立了“云南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中心”,当年开始对转业士官进行技能培训。这极大地鼓舞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信心。之后,红河、大理、丽江等地对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还提供较高的培训补助;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则建立了全省首家退役士兵培训服务基地,通过创建汽车修理厂等实体,免费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形成了培训、实习、就业的一体化培训模式。
据介绍,2006年我省从收取的有偿转移安置金中统筹安排了部分退役士兵培训经费,并按城镇兵200元/人、农村兵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同年,省政府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体系,并规定退役士兵培训经费可从中央对我省的就业再就业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今年,我省将把退役士兵(含城镇兵和农村兵)培训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750元/人,并对退役士兵进行系统的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使之掌握一技之长,尽快实现就业或率先走上致富之路。从2008年起,我省将按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从就业再就业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退役士兵安置培训经费。
据统计,2004年以来,每年仅省级就投入退役士兵培训补助800多万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达到30000余人次,其中90%以上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多数城镇退役士兵经过培训找到了合适的就业岗位,还有的实现了自主创业;许多农村退役士兵经过培训走上了致富路,有的还当上了村组干部。
记者 朱咏梅 实习生 杨丽娟(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