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目标未完成 领导没有年终奖
今年我省将从5大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1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对标管理,建立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12个节能降耗文件,对节能监察、考核办法及各重点行业的节能措施作了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我省将对省级有关部门,16个州、市人民政府,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的25家企业,以及省政府重点考核的11家集团(公司)和省百家节能行动企业进行考核。
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州、市人民政府,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其中,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此外,省政府还设立了节能奖,对在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王云 (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