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张德文。我谨代表云南省新闻出版局、云南省版权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公正执法。
(一)切实履行职能。依法履行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职能,在图书出版管理、报刊出版管理、音像出版管理、电子出版管理、网络出版管理、印刷业管理、出版物市场管理等行政审批和版权管理、政务公开等其他服务项目方面向社会、公众作出庄严服务承诺,并坚决兑现承诺。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服务到位。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挥内部相关处室的监督职能,开展事前、事后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执法为民。
(四)做好信访、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行政相对人的来信来访,承接行政复议案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纠正履行职能中的不当行政行为。
二、服务群众,促进发展
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三项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做到对待群众热情周到,办理业务扎实高效。
(一)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一切从发展和繁荣我省新闻出版业的角度出发,伏下身子,搞好服务。办理行政审批,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其他事务,要做到及时高效,决不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二)公开政务、公开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我局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项目、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监督方式和有关新闻出版业发展的规划、文件等通过我局电子政务网和其他渠道向社会及时公开,以便群众及时掌握情况。
三、廉洁自律,为民行政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一)依法进行行政审批。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审批。
(二)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程序必须合法,打击非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
(三)模范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等好处。
四、接受监督,改进服务
真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欢迎群众举报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及时向群众通报。我局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871-4198038、0871-4176186。
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局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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