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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促进“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我市决定从今年起组织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

    主要目标是:以2002年为基数,在过去2年的基础上,再经过3年的努力,到2007年,实现全市工业增加值、上交税金翻1番。在实施这一发展战略中,将对重点企业给予积极的鼓励。 即:以2004年为基数,到2007年,从销售收入、上交税金实现翻番的企业,以及销售收入、上交税金虽未翻番,但两项指标排列在全市工业企业前3位且增幅达到60%以上的企业中,评选出销售收入、上交税金均排名在前10位的企业,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临沧工业十强企业”荣誉称号,并作为我市的重点企业享受以下的激励政策:一是按税收征缴级次,由同级人民政府分别不同情况,从2008年起5年内,对超基数部分地方分享收入的50%以转移支付方式返补企业,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扩大规模和市场开拓;二是优先保障煤、电、油、运以及原材料等生产要素配置;三是对企业的原料发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工程,优先安排政府信用担保贷款以及世行、亚行贷款和国外政府贷款指标;四是一次性给予法定代表人50万元的奖励;五是作为临沧市创业奖和其他荣誉评选的优先条件。 另外还实行上台阶奖励办法,对销售收入分别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0.5亿元,同时上交税金分别突破1亿元、0.5亿元、0.1亿元、0.05亿元的企业,年内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上台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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