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显示:
 关键词
标题 全文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红政发〔2005〕12号文《关于实施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我区水泥行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步伐,红塔区环保局200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一批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工作会议。市环保局污控处、局相关领导、污染治理科、12家水泥厂的厂长和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永平副局长主持。

    污染治理科科长飞玉德宣读了红塔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确定第一批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名单的通知》。

    第一批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9家水泥厂的名单,是经过学习省内几家水泥厂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后,各水泥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参观考察的基础上反复研究筛选了治理工艺和设备,向区环保局提出申请而确定的,为保证第一批限期治理任务按质按量完成,会议要求,9家水泥厂要高度重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抓紧时间,精心组织,加快工程进度,年内普遍完成土建工程,限期于2006年2月底前完成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并通过监测验收。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取消专项治理资金补助。没有确定的水泥厂将统一安排到明年再治理。

    确定为第一批限期治理的厂家纷纷表示,回去后,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按照区环保局的要求,积极治理,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