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摸清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按照国家关于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搞好这次调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是2005年11月1日零时,整项调查工作历时3年,从2004年至2006年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包括组建机构、技术业务培训、制定调查方案;第二阶段是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阶段;第三阶段是数据处理和资料开发分析研究阶段。目前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第二阶段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零时开始,11月10日调查登记结束。
调查登记工作质量是整个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关键。各级宣传部门和调查机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各乡(镇)、街道及被抽中的村民小组和居民小组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宣传覆盖调查小区的每一个角落,让调查内容家喻户晓,让每位调查对象都参加到人口抽样调查中来,为取得高质量的调查数据创造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同时还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为了保证调查登记质量,2005年8月22日,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认真做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这次人口抽样调查登记结果不用于考核、评价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或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不能将调查登记的资料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同时还对过去因种种原因未落常住户口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准许其进行人口调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因此,调查登记期间各抽中小区的被调查对象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如实准确地申报,是人口抽样调查的关键,也是对圆满完成我州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最大贡献!
尽管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艰巨,困难很多,但有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被调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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