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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设咨询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在各乡镇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1—9月中旬,全县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5场次,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8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近68人次。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各乡镇(场)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建立健全了83个村级调解委员会,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严格工作标准。健全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统一”(统一收案、统一审查、统一分配、统一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义务办案工作,量化其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标准。

    四是拓展援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1—9月中旬,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件(刑事案件11件、民事案件38件),受援对象达74人(残疾人2人、老年人30人、未成年人12人、妇女22人、一般贫困群众8人)。

    五是实行案件回访。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跟踪,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1—9月中旬,共回访案件25件、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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