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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对于永仁县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来说是值得喜庆的年份——6乡2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使1313名乡(镇)干部、职工、教师、医务工作者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惠,人均年积累住房公积金近千元。

  惠及所有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于1995年后就执行了,由于永仁县财政困难未能落实到乡镇干部职工身上。去年以来,在财政支出困难与乡镇干部职工住房难的“两难”中,永仁县政府领导做出了明智的抉择,他们坚持以人为本,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调整了财政预算,把乡镇机关、卫生院、中小学的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至此,有1313名乡镇干部、职工、教师、医务工作者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调整了缴存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到“工资总额”的5%。截止2005年7月底,全县有111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有3755名干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占全县在职职工总数3982人的94.03%。累计归集总额为1755.16万元。从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永仁县管理部向干部职工发放了227.9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中乡镇干部职工占贷款总数的30%,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干部职工住房难、购房更难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增强乡镇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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