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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至23日,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志强带省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组一行3人,检查楚雄州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以及《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情况。检查组在听取了楚雄州环保局局长吴波就楚雄州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的汇报后,深入我州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对楚雄州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法律意识。二是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松花江污染事故为深刻教训,认真做好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污染源底数,建立健全台帐,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污染源加强监控,拿入日常管理。三是要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预案,认真组织环保人员学习环境应急处置业务知识,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高处置突出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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