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市粮食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独立的股室和专职的财务人员、统计人员,指定了统计负责人,保证了会计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会计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全面分析,做到月有经营分析,季有经济指标综合分析,年终对全年经济指标全面分析,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保证了收购资金的供应和各种业务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了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是配置计算机设备。市粮食局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管理应用软件使用工作的通知》(云粮调控发〔2005〕9号)文件要求,及时配置了计算机,达到了“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运行所需的硬件条件。
四是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宣传,把涉粮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市粮食局加大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的宣传力度,向涉粮企业发放《云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宣传要点600多份,发放《云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手册》18册,并对全市涉粮企业进行培训。同时,市粮食局有关人员还深入到企业,手把手地指导、帮助涉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目前,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已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报表数据准确率为100%;非国有粮食加工、转化及经营企业有90%纳入统计范围,统计数据的准确率达到75%左右。
(云南省粮食局调控处 夏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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