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采取三项措施,在全县市场构筑“放心食品”工程。
这三项措施分别是:把住“三关”,严格市场准入。首先是把住登记发照关。受理注册登记发照时,严格审查前置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核准发照。二是把住年检审查关。审查前置审批的许可证是否过期,健康证是否年检有效,进一步确定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三是把住基层初审关。认真审查经营场所是否与经营的范围相适应,周围的环境是否与经营的项目相协调,实地勘察后方决定是否给予登记发照。 实行“三示”,完善检查机制。一是巡查提示。基层片区管理员经常对辖区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商品的标识、保质期、合格证、报告单等进行检查,做到查证验货,一旦发现证照需要变更、经营的商品将到保质期等情况及时对经营者做出提示。二是问题警示。对经营中一般性违规行为,如超项经营、改变经营地址和经营方式,没有及时申请变更等问题,及时向业户提出警示。三是处罚公示。对辖区食品市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假冒伪劣食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进行没收和销毁,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建立“三制”,规范经营行为。一是经营食品进货登记制。经营者建立上市食品进货登记台帐,将食品来源、途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进货时间、保质期等内容详细登入台帐,并严格按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标准》向供货方索要同批次、同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二是经营食品质量自查制。经营者本人作为上市食品质量查验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店食品质量管理职责,不但进货有登记,而且在平时经营中对食品质量实行定期查验,做好自查记录。三是不合格食品退出制。无论是经营者自查的,还是抽查出、检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必须退出市场,同时,将退出市场的食品名单、规格等予以印发或进行网上公开。对过期变质食品、影响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强制没收、集中销毁,防止其重返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