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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地税局紧紧围绕“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 2005 年汇算清缴指导思想,采取六措施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汇算清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总责,税政、征管、法规、稽查、监察等部门具体抓,研究制定汇算清缴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全程督导,形成合力。

  二是转变工作思路。深刻领会 2005 年汇算清缴工作指导思想,将汇算主体转移到纳税人,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制度,明确征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省局文件精神,将汇算清缴工作按业务流程细化为:税务机关组织部署→开展税法宣传和辅导→纳税人领取表单证书、办理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纳税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清算税款→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税务机关统计、分析、总结上报本地区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四是调整年度纳税申报时间。年度纳税申报期限较短,申报质量难以保证,适当延长年度纳税申报时间,有利于让纳税人有充足的时间收集有关纳税资料、办理税前扣除申报手续、自行进行纳税调整;有利于税务机关做好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等服务工作;有利于申报与缴税同步,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并准确界定纳税人欠税、偷税的法律责任。

  五是规范审核、审批,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和减免税的各项审批管理,限定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审批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做到事前审批和事后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各种台帐管理制度,对企业减免税实行动态管理。

    六是强化宣传培训。各基层分局可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所得税法政策宣传和服务,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特别是涉及纳税调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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