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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州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期间,记者专访了来自楚雄市吕合镇的州九届人大代表李家喜。

  李家喜代表认为,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州“十一五”规划已把加强农村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就医难”的问题列上了规划日程。改善农村医疗服务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卫生投入,做到有硬件能看病。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能低于同级财政的增长幅度。要把基层卫生院的基础建设和添置必备器械列入我州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实行州级医院与基层卫生院的挂钩帮扶,争取在2008年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大病到医院、小病到卫生院”,方便群众就地求医。

  二是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使医生能够诊病。根据省卫生发展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医生要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护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30%,乡村医生要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并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因此,政府应增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把医技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吸收、鼓励医学院的毕业生和城市卫生系统的在职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缓解农村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矛盾。同时,要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三是继续探索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群众有钱治病。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帮助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致贫、返贫问题,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制度和发挥慈善机构作用,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四是加大医务人员医德和医院药品采购的监管力度,使群众看得起病。医务人员要把维护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求医负担,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真正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完善医疗单位服务管理;要加强医院(乡村卫生所)药品采购监督力度,千方百计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尽量使用普通药品,把药价调节到合理水平,尽最大力量降低群众看病成本费用,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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