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龙陵县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2006-02-27 | |
| | “十五”以来,我县的林业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加快推进林业“两大体系”建设步伐,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十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5.2165万亩;实施封山育林14.277万亩;四旁义务植树356.47万株。森林资源实现了持续增长,全县整体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二是沼气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森林资源消耗结构逐步改善。“十五”期间,共投入沼气池建设资金334.8万元,建成沼气池5740口,完成节柴改灶3855户,架设太阳能1644㎡。按每年每口沼气池节柴2.5吨,每盘节能灶节柴1吨计算,全县生活用能每年可约薪柴2.6万立方米,相当于每年少砍6000多亩的森林;三是全面启动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十五”期间,全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9.5万亩,其中:耕地还林3.8万亩,荒山荒地造林3.7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工程涉及10个乡镇40个村9303户,累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3491万元。退耕农户户均得到国家补助资金3752元。退耕还林生态工程的实施,使我县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四是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严格依法监管森林资源。经过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规范采伐证发放管理,强化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的监管力度,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大林政执法力度,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十五”期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共下达我县木材生产计划202146.85立方米,执行168962立方米,占83.6%;全县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3120起,没收违法木材8532m3,行政处罚3203人;共培训林业干部职工250多人次,因建设工程上报批准的征占用林地面积为3246.72亩;五是林业产业稳步发展,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十五”期间,共争取到国家、省、市对我县林业建设投入的资金达2922.4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特别是在木材生产加工、林下产业开发、珍贵速生丰产林建设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形成林业经济增长的亮点。全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17户,林下种植石斛发展到5000多亩,2005年向外销售石斛140吨,实现产值980万元,珍贵速生丰产用材林建成3.5万多亩。全县林业总产值从2001年的8940万元提高到2005年的14332万元,林业总产值的大幅度增长,使全县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经济优势;六是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把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最小程度。“十五”期间,全县共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7.522万亩,投入病虫害防治专项经费64万元,防治面积6.3248万亩,发生率3.27%,防治率86.03%。同时,认真做好商品材、竹材、林副产品及种苗的调运检疫工作,检疫率达100%;七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连续五年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十五”期间,全县共投入防火资金367万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得到增强。全县仅发生森林火灾29起,受害森林面积42公顷,年均受害率0.063‰。与“九五”相比,森林火灾面积和造成的损失大幅度下降,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八是自然保护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五”期间,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了中荷合作FCCD项目,项目累计投入资金达414.3万元,保护区机构管理能力建设、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社区发展及公众意识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九是积极开展各项森林公安工作,林区社会治安得到改善。“十五”期间,森林公安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790起,其中:刑事案件44起,治安案件14起,林政处罚731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93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3余万元;十是启动实施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我县被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第一批重点公益林面积5.17万亩,其中:江河两岸2.77万亩,水土流失严重地区2.4万亩。每年国家补偿资金23.27万元。
| | | 来源:
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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