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06-03-01 | |
| | 针对近期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公务车辆肇事现象也有发生的情况,2006年2月27日,盘龙区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的通知,明确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坚决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用车制度,健全派车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公车用于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把遵守本通知的情况列入机关作风评议的内容,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同时要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是要加大对公车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等不正之风。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要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车辆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中的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 | | 来源:
中共盘龙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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