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 2006-03-02 | |
| | 3月1日,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楚雄召开。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卢显林在会上强调,全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正荣、州政府副州长延荣科、州政协副主席普联荣出席会议。
在对2005年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充分肯定后,卢显林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就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卢显林强调,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记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建设平安和谐楚雄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要打牢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努力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州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楚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延荣科在讲话中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州近几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司法行政机关扎实工作,全州治安稳定、社会安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增强,全州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全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准确把握形势,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要抓住机遇,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 | 来源:
楚雄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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