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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学军,市政协副主席郭廷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直各承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99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96件;市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40件,经审查立案137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提案129件。

  罗学军强调,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尊重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广泛集中民智,密切联系群众,把政府中心工作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机结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罗学军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进工作作风,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增强建议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建议意见和提案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增强依法办理的自觉性,在办理程序上,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步骤和复文格式进行,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要以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办理措施,力争使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郭廷华要求,提案办理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承办单位要加大提案的面商面复工作力度,采取召开面商面复会或深入基层走访提案人等形式,进一步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提案的面商面复率和面商面复质量;加强对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真正把重点提案办好办实;提案办理要讲求实效,重在落实;要发扬合作精神,形成办理提案的合力;要提高提案承办和回复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认真总结提案办理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的办理办法,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逐步实现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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