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03-08 | |
| | 3月3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树荣主持专题学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还分别安排一位同志在会上作了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大家在学习中认为,《意见》全面分析了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扎实贯彻《意见》,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不断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
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大家在发言时还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要认真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好《意见》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维护好农村稳定,为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围绕农村群众的所盼、所想,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关注关心好广大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促进彝州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要致力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确保广大农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重任,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吹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军号,作为人大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尽职尽责,实事求是,模范带头贯彻实施好《意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 | | 来源:
楚雄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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