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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之际,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顺利施行,由昆明市公安局牵头,盘龙区公安、交警、司法、林业等部门的队伍走上街头,采取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册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在东风广场进行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讲解活动。

    上午九时,宣传活动正式开始,宣传活动现场,群众不顾寒冷,顶着绵绵细雨认真观看展板,耐心聆听讲解,仔细询问问题,使清冷的东风广场增加了丝丝暖意,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来到东风广场参加宣传活动,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敏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提升到国家法律的层次,使执法机关从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落到了实处,也真正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信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不仅是简单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且加入了大量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是全国人民希望出台的法律,今后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会严格依法办事。

    市公安局马闻副局长,区分局马峻岭局长、蒋波副局长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到场参加了活动。

    此次宣传讲解活动,盘龙公安分局由盘龙治安管理大队牵头、组织,并出动警力25名,车辆5辆参加活动,宣讲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使人民群众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施行,将从更细微地方保证公民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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