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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全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在成功迈出经济止跌、回升、稳步发展三大步的同时,“十五”期间,全市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以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成效突出。省、市、县共计投入湖泊治理资金6.4亿元;坚持防治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同举,点源、面源、内源治理相结合,全面落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十五”期间计划完成77个项目,已完成58项,其余19项有13项正在实施,6项正进行前期工作。2002年一度下降为Ⅱ类水质的抚仙湖恢复为Ⅰ类水质并得以保持,星云湖蓝藻大规模暴发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创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城考”荣膺全省第一。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了“创模”规划及4个专项规划;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化4大工程。实施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处理厂扩建和医疗废弃物处置厂、玉溪大河、东风大河环境整治等工程,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以“创模”为契机,以整治环境空气污染为切入点,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并将此项工作推广到8个县城。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在二级标准,“城考”工作连续5年名列全省第一。

    ——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工业污染得到遏制。5年间,市环保局否决了15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选址,对387个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市一律停止了炼铁、黄磷、水泥新建项目的审批;切实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累计对176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对135家企业执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4393万元,有效地遏制了新污染。

    ——生态保护与建设得到加强,生态市建设初现端倪。开全省先河组织编制了《玉溪市生态保护规划》,建立了全市生态环境空间信息系统。通海、江川、澄江、易门、华宁、红塔区相继开展了生态示范区建设。通海县在2001年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成为云南省第一个全国生态示范区。红塔区大营街镇和易门县龙泉镇建成云南省生态乡镇,跻身全省第一批生态乡镇行列。全市累计建成自然保护区1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3个、县级13个,保护区总面积14116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24%。

    ——环境法治工作得到加强,公众参与局面正在形成。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全市共查处环境污染案件2895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316件。处理污染纠纷、污染事故及市长热线交办件647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工作,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战略日益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推进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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